重大裁罰業務遭限 9家金融業尚未解禁…1家挨2罰
新壽。圖/新壽提供
金管會公佈,截至目前爲止,金融業因重大違規遭限制業務者,共9家尚未解禁,包括3家壽險、1家券商、4家投信及1家投顧;其中新壽因先後共2案挨罰,利害關係人交易背上2道禁令。
金融業若有重大違規,金管會除了給予一般常見的糾正或罰鍰處分,還可能限制部分業務、投資或與利害關係人交易。若遭金管會祭出限制業務緊箍咒,必須捱過限制期限並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纔可恢復自由身。
金管會公佈,截至目前爲止,共9家金融業遭限制部分業務,包括宏泰人壽、臺灣人壽、新光人壽、康和證券、街口投信、富邦投信、保德信投信、國泰投信及時間投顧,因裁罰期限尚未屆滿或尚未獲金管會認可改善,因此尚在受限名單中。
宏泰人壽自2019年7月30日遭金管會限制3年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且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能恢復辦理,雖已超過3年裁罰期限,但宏泰人壽尚未取得金管會認可改善,因此目前不動產投資仍受限。
因大股東干政、公司治理失靈,臺灣人壽2023年8月10日遭金管會開罰1年內禁止新增不動產投資,限制期限將至今年8月11日止,屆時業者仍必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後,才得以恢復業務。
新光人壽因不動產投資管理等缺失,2022年3月10日遭金管會限制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關聯企業進行授信或授信以外其他交易,限制期間至2025年3月10日止,屆期後新壽必須經金管會認可有改善才可恢復辦理。
除了此案外,新壽因2023年6月底起落入資本不足,但未按當年所報計劃完成增資,且今年再提改善計劃也不足以讓資本適足率回到法定標準,金管會今年4月23日出手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新壽RBC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亦即新壽因兩案在身,利害關係人交易先後受共兩道禁令。
康和證券因違反公司治理,2023年3月2日遭金管會禁止增加對子公司轉投資,直到金管會認可缺失改善爲止,因康和證券尚未經金管會認可缺失有改善,目前仍不能增加對子公司轉投資。
街口投信2020年9月29日因街口託付寶廣告文宣及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等疏失挨罰,後續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仍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2023年6月20日遭金管會再出手罰1年內不得申請募集期信基金從事外國期貨交易與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期限至今年6月20日止。
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因有基金經理人人頭跟單,2023年9月12日遭金管會記警告,1年內不得申報或申請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國泰投信則因全委投資經理人跟單,今年4月18日遭金管會開罰,1年內同樣不得申報或申請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先前時間投顧總經理商請離職人員登錄全委投資經理人,實際全委投資決策由總經理執行,亦即總經理違反不得兼任全委投資經理人規定,今年2月27日時間投顧遭金管會開罰新臺幣120萬元並記警告,衍生業務上受限效力,李姓總經理也遭金管會停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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