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取消住房限售,惠州發佈最新房地產調控政策!
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出臺包括髮放購房消費券在內的六大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購房贈送消費券
對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網籤備案、契稅繳納手續的個人消費者,發放電子消費券,限前10000套,總價值最高1億元。購房總價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每套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每套發放10000元電子消費券,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消費券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期結束後未使用的消費券將由系統自動收回。消費券不能轉讓,不能共享。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另文通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財政局、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首位爲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大公積金貸款優惠力度
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告》(惠市公積金〔2023〕19號)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即購買首套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爲48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爲72萬元;購買二套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爲36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爲60萬元)。
加大人才購房支持力度。加大對《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惠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實施辦法》(惠市公積金委〔2023〕2號,以下簡稱《辦法》)認定的Ⅰ類、Ⅱ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在《辦法》有效期內,Ⅰ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個人最高額度提高至12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80萬元;Ⅱ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個人最高額度提高至7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00萬元;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自住住房的,個人最高額度提高至6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90萬元。
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預售房和現房)可申請預提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取消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支持房地產相關行業協會開展“惠安家換新購”活動,組織房企、中介機構、金融機構提供新房“放心買”、舊房“優先賣”、貸款“快速辦”等交易服務,支持“以小換大”“以舊換新”住房需求。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稅務部門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本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
五、精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督促指導金融機構落實中央、省層面的金融支持政策,在政策允許區間持續優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結合自身情況、客戶信貸資質等,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具體首付比、利率等,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
六、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產力度
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合規房地產項目要積極給予資金支持,做到“應貸盡貸”,保障項目按時建成交付,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指導金融機構優化貸款審批和發放流程,加快放款速度。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強有關部門的工作聯動,加快推進商品房一手“帶押過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