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殺前妻、害死大女兒!李宏基伏法前鬆口:對不起家人
於2014年犯下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燒炭的死囚李宏基,已於2018年8月31日下午伏法,而其死前並沒有食用任何飯菜,在喝了一口水、抽一根菸之後,就平靜赴死,而直到槍決前的最後一刻,他才透露,自己對不起家人。
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與妻子離婚之後,疑似不滿對方不讓他見女兒,竟然就於於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當街狠心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企圖一同燒炭自殺,但結果經搶救之後,李宏基卻撿回一命,但女兒經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
此外,李宏基原先在一審獲判無期徒刑時,當時前妻的外公得知後怒不可遏,怒嗆:「乾脆叫我去做法官,如果遇到(李宏基)這種的,我就直接『砰砰』給他槍斃!」他也悲憤直呼:「眼淚早就都流乾了!」如今李宏基雖已槍決伏法,但這名外公卻早已在其伏法前2年前就已經過世。
▲李宏基伏法前透露,對不起家人。(圖/東森新聞)
另外,法院審判期間李宏基一審逃過死刑,二審就殺前妻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殺大女兒部分,因系成年人對兒童犯罪,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6年12月28日駁回上訴,李判死確定。此外,被判死確定後,法務部於2018年月31日15時37分令準執行槍決,李宏基也於當日16時1分被確認死亡,同時這也是法務部長蔡清祥上任後,首度簽署執行令。
據瞭解,李宏基在審判期間,多次表示不會放過前妻家,聲稱會與他們不死不休,還揚言會報復前妻一家,但在到了執行槍決的前一刻,他卻反而相當平靜地表示自己沒有遺言,甚至還說自己對不起家人,接着就平靜地接受槍決,結束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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