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家屬申請補助 3月將只需戶口名簿影本

勞委會今(5)日表示,明年3月起職災死亡勞工家屬,申請10萬元家屬補助時,可免附戶籍謄本,只需用戶口名簿影本即可申請。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5)日表示,爲了配合內政部全面免附戶籍謄本」執行計劃,落實政府推動電子化政府願景及戶籍謄本減量之目標,明年3月起職災死亡勞工家屬,申請10萬元家屬補助時,可免附戶籍謄本,只需用戶口名簿影本即可申請。

勞委會修正發佈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16條規定,改以戶口名簿影本取代戶籍謄本,作爲職業災害勞工家屬申請家屬補助之應備書件,而再由勞委會透過內政部戶政系統資料比對。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未來將透過戶政司檔案傳輸及查詢戶役政電子閘門系統資料加以比對,以確保核發補助之正確性,並同時達到簡政便民之成效,該規定將自明(103)年3月1日起施行。

至於勞保死亡給付,由於涉及親等認定問題,仍須以戶籍謄本來認定,未來內政部建置完成親等關聯繫統後,會再研擬修法免附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