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小司考”

長沙稻田中學小司考”考場外,隨處可見考生的警車。攝影_湖水

神秘的考場

長沙市砂子塘路稻田中學門前,近30輛白色警車一字排開:路的一側停的全是“法院”的車,另一側則全是“檢察”,兩大機構很默契。那些開警車的人——法檢系統公務員,正在稻田中學考點參加內部司法考試。3個多月前,他們在國家司法考試中失利,“小司考”給他們帶來鹹魚翻生的機會。

“‘小司考’,就是開小竈的司法考試。”張小沫說這話時,不無戲謔之意。張小沫在兩年前就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但她連續考了三次法院的公務員,就是敲不開法院的大門。理論上,公務員考試不會比有“天下第一考”之稱的司考更難,但一方面報考法院的人特別多,而考試內容法律又無直接關係。如果沒有媒體的報道,張小沫不確信這種考試是否真實存在。她曾經在司考論壇看到過“小司考”的討論帖,11月15日,就在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正式公佈前三天,一篇名爲“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內部小司法考試通知,請勿對外聲張!”的帖子更是將這種傳言推上討論頂峰,但張小沫還是將信將疑,“在國家司法考試之外,居然還有內部考試,太不可思議了。”

“小司考”,更正式叫法爲“在職法律職業人員司法考試”,只對法院、檢察院和司法局行政在編人員開放,一直嚴格在內部低調運作,考試通知不發公開文件。即使在稻田中學考試現場,考試的痕跡幾乎無處可尋:沒有懸掛慣常的紅色橫幅,沒有張貼考試須知和注意事項。臨近傍晚,考試結束的鈴聲響起,保安配合警察在校門內側拉起了警戒線,考生走出考場,簇擁在警戒線前。駐足幾分鐘後,警戒線撤除,走出校門後的考生和提前交卷、站在校門口等待的同伴打着招呼。有人臂彎裡夾着一本書——國家司法考試全攻略。他們用各種湖南方言談論起剛考完的“應用法學”。

“那道應訴的題,你是怎麼答的?”終於人羣裡冒出了一句普通話。有人調侃:“只有兩道題不會做:這道題和那道題。”這是11月26日,湖南省小司考的第一天,據稱當天上午考的是理論法學,下午考應用法學。雖然這是一場不願對外言說的考試,但考生們的出場,並不低調。他們開着警車而來,檢索停靠在考場外的車牌號,這些車來自婁底邵陽、衡陽、常德、永州、懷化、湘西、株洲、郴州等湖南各地市法檢系統。其中最多的來自懷化市,有4輛“法院”,兩輛“檢察”;其次是邵陽市,有3輛警車來自法院系統。婁底地區緊隨其後,兩輛警車來自該地的檢察系統

大規模低調鋪開

懷化、邵陽和婁底三地,皆爲湖南省貧困縣較集中的地區。貧困縣,正是司法部此次擴大“小司考”試點的主要區域。

舉辦“小司考”,在湖南省是第一次。司法廳官員不敢大意,把全省的考場設在省會城市長沙,考生是來自貧困縣、少數民族自治縣的政法工作人員,法院和檢察院佔主體。稻田中學是湖南省“小司考”的唯一考點。

知情人士透露,11月26日一大早,湖南司法廳廳長夏國佳、分管司法考試的副廳長傅莉娟就來到稻田中學,查看考場的視頻監控系統。考前一週,傅還專程到稻田中學調研。不過,爲了保密,考場沒有設置任何和司法考試有關的明顯標記。即使在湖南省司法廳官網,關於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不少,但涉及“小司考”的部分則隻字未提。

實際上,“小司考”最早已在兩年前出現了,前兩次試點僅限於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壩州雲南迪慶州等少數民族自治州,其初衷是爲了緩解西部地區基層法律職業人才短缺、解決少數民族地區在職法律職業人員職業資格問題。因爲最初“小司考”試點面窄,像張小沫這樣的普通考生沒有在意。就在“小司考”開始運作的2009年,張小沫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不過,在國家司法考試的第10個年頭,2011年,“小司考”突然從最初的只在雲南、內蒙古等少數民族地區試點,急劇擴大到湖南等28個省市的貧困縣,儼然形成與國家司法考試相抗衡的局面。

外界猜測,“小司考”如此大規模低調鋪開,與來自法檢系統的壓力有關。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一份通知明確提到:“積極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改進司法考試辦法、完善司法考試政策。擴大在職法律職業人員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試點範圍,直接、快速、有效解決西部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法官短缺問題。”雖然有解決基層司法人才困境的本意,但“小司考”與現行《法官法》、《檢察官法》等法律相悖。依上述法律規定,國家對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製度。

復旦大學特聘教授孫笑俠,曾參與過10年前國家司法統一考試製度論證的討論,當時的場景歷歷在目。在統一司法考試製度實施之前,法檢“兩院”的資格考試不僅自行出題、自行組織、自行閱卷,甚至自行決定合格率,其難度和律師資格考試相差甚遠。各自爲政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損害了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意識,而進入門徑的差別,更加劇了三職業間的分裂和司法決策的混亂。經過2001年的醞釀,法官、檢察官資格考試和律師資格考試合而爲一。2002年3月,司法部舉辦了首次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針對西部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的特殊情況,當時還劃定了放寬條件的地區,放寬學歷條件,降低分數線,這些考生通過後持有的資格證書爲C證,只能在特定地區選擇職業。有學者統計,截至 2010年底,國家司法考試適用放寬地區覆蓋了全國25個省市區的1213個縣(區、市)。

2009年通過司法考試時,張小沫的分數是398分。她的疑問是,“中西部缺少法律人才嗎?不缺。中西部現今法學專業畢業生也很多,通過司考的大有人在,但考不進法檢系統的很多,只能幹着和法律無關的工作。”張小沫願意在中西部基層法院工作,考了三次,法院並沒有向她張開懷抱。她那些研習法律的同學也和她的遭遇大同小異,50多個人中,只有五六人被法院錄取。張小沫發現,報考法檢系統,考試內容其實只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等公務員考試的常規科目,與法律關係不大。而且,一般是中級法院檢察院以上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纔會要求通過司法考試,若是書記員職位,不一定有要求。至於基層法院職位招考,很多都沒有司法考試的要求。

劣幣驅逐良幣

稻田中學校門左側牆壁上,一張銘牌高高懸掛:“國家司法考試長沙考點”。三個月前在這個考點舉行了第十屆國家司法考試,這是還沒來得及清除乾淨的遺蹟。同一個考點先後舉辦兩場司法考試,稻田中學門前的文具店老闆看出了奧妙:“上次那個考試,大學生多。這次考試,都是法院的、檢察院的,公家人。”

就稻田中學舉行的“小司考”一事,11月30日,本刊記者聯繫湖南省司法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需採訪該廳國家司法考試處,他不掌握相關情況,也可以直接問司法部,作爲下面,也是貫徹、執行上面領導機關的部署和決策。記者隨即聯繫湖南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處工作人員,對方坦言相告:“不方便。”而截至發稿前,記者一直撥打公佈的司法部新聞發言人電話,卻始終無法聯繫上。

就在這次“小司考”前面鋪開的十天前,2011年11月18日,第十屆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佈,司法部商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確定,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合格分數線爲280~315分,分四個檔次。而全國正常合格分數線則是360分。對於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講,其間的差距讓他們感覺極不公平。而對另一個羣體,已經通過國家司考得到正常證書的司法機關在職人員,也有同樣的感覺。某基層法院法官海浪(化名)對南都週刊記者透露,“小司考”報考條件明確要求是2007年底以前在法檢部門參加一線工作的正式在編幹警。海浪所在的法院,除20多名不能參加“小司考”的臨時聘用人員外,在編幹警近60人,其中有10人沒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這十人很多年齡較大,絕大部分年齡在45週歲以上,他們無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因此,法院提請縣級人大常委會任命其爲審判員。但由於不符合法官資格,沒有在高院進行審批、備案,因此,他們實際上做着審判員的工作,卻不享有審判員的待遇。爲了解決這部分人員的問題,不知道誰提議,舉行內部司考。”海浪說。

海浪透露,這些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分兩種類型:一種是過去的軍轉幹部,部隊轉業後根據國家政策,分配到法院工作,他們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法學教育,而從事着審判或執行工作;還有一種人是因爲父母過去是國家幹部,通過接班進入法院系統。“通過接班進入法院系統的人,有的甚至沒有接受過普通高等教育,剛進法院時做打字員,後來逐步做書記員、審判員,現在有的還到了領導崗位,之後通過黨校進修取得高等教育學歷。”此外,一些2007年到法院工作的年輕公務員,也搭上了“小司考”的便車。“對我們這些靠努力通過考試的人來說,這當然不公平,他們過了“小司考”,和我們就沒有區別。我們的資質和待遇,本來是我們通過努力和實力才獲得的。”海浪說。

無論是學法律的張小沫,還是在法院工作的海浪,他們都爲司法考試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就考試體系之龐大,內容之繁雜而言,司法考試被考友們稱爲“中國第一考”。司考成績公佈前兩天,海浪曾整晚失眠。海浪擔心,“小司考”會嚴重影響法官的整體素質和形象。“法院的網管、法警,雖未在一線從事工作,也按照書記員崗位報名參加考試。這些人其實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如果他們通過‘小司考’獲得法官資格,我認爲簡直就是對我國司法隊伍及整個司考制度的侮辱,同時也是對我們這些通過努力取得法律執業資格人員的極大損害。”

知情人士稱,相比國家司法考試,“小司考”容易許多,雖然拿的是特C證,也就是特殊管理,僅限本地使用,但待遇跟A證沒有區別。從前兩年的試點看,“小司考”迅速提高了在職法檢人員持資格證的比例,這被疑爲司法部對法檢系統的“放水”。以雲南迪慶州爲例,該州2010年26人考試,19人合格,通過率高達73%,而同一年,全國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大概在13%~20%之間。通過2009、2010年兩年實施“小司考”,雲南迪慶州法檢兩院已有61名在職人員取得了特C證, 有資格證的法檢兩院人員的比例迅速提高了21個百分點,從佔行政在編人員的12.08%提升到33.71%。雲南迪慶州司法局視之爲“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成果,有效解決了法檢系統法官、檢察官隊伍的斷層問題,使法檢兩院在崗法官、檢察官資格人員和取得資格可任命的人員佔行政在編人員的70%。

“法院不缺人,門更難進了,”“小司考”的擴大,讓希望到法院彌補斷層的張小沫希望渺茫,“說了怕你笑話……現在我當的是村官。”這位今年畢業的法學碩士研究生,學了7年法律,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卻幹着和法律無關的雜活。法學碩士文憑和國家司法考試資格證書,都未能成爲她進入法院的敲門磚。“有限的崗位被這樣的‘特殊手法’佔據了,合格的、有資質的人卻比以往更難進入司法機關了。”

一直關注司法考試的孫笑俠也認爲“小司考”有大問題,他擔心,“小司考”違反國家司法考試的統一性和公平性,損害了國家考試的公信力,讓職業資質不合格的人充當了司法官,污染司法公正水源的源頭。在回覆南都週刊記者採訪時,孫笑俠稱,“據說有關方面已經聽到了輿論聲音,年底或明年初會有變化,並且應是向好的方面變化。”

11月27日傍晚,“小司考”結束的鈴聲在稻田中學響起,最後一門科目“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考完了。考生們坐上停在路旁的警車,絕塵而去。塵埃散盡,校門前的空地上,遺落着一張張紙屑和夾帶條。(本文轉自 南都週刊記者_ 曾向榮 湖南長沙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