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購買翡翠飾品後反悔,能要求退款嗎?

近年來,網絡直播購物盛行。在消費者看來,直播間裡的商品不僅種類繁多、價格實惠,而且送貨、退貨都很方便。那麼,如果在直播間買到翡翠飾品後不喜歡,可以要求店家退款嗎?

2023年10月,原告靳某進入被告的翡翠飾品直播店鋪,並看中了兩款翡翠飾品。在添加客服人員詢問價格後,客服人員向靳某發送了兩款飾品的照片,並提示其“封包後就需要付全款,5分鐘未付並且未溝通的情況下則認爲放棄購買,商品會給下一位需要的人,一旦成交,不退不換。”靳某確定購買該兩款翡翠飾品,並向指定賬戶轉賬11530元。之後,靳某向客服人員發送了一張手持珠寶的圖片,要求客服人員依照此展示自己所購買的兩款翡翠飾品。客服人員依照其要求,發送給靳某時長爲7秒的視頻進行展示,並在隨後再次發送了飾品照片。次日,靳某認爲其所購買的翡翠飾品在自然光下展示圖片與直播間展示圖片顏色差距太大,向客服人員要求退款,被客服人員拒絕。靳某遂向騰衝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爲,通過網絡平臺購買商品,商品圖片因展示、觀察角度不同,與商品本身必然存在一定的差異。特別當涉案商品爲天然翡翠製品時,因目前我國對天然翡翠的品質等級沒有統一的執行標準,天然翡翠製品也非實行市場指導定價的商品,如果未查看實物,僅通過網絡平臺直播方式查看,因翡翠製品自身固有的特性,展示時因拍攝角度、距離、周圍照射的光線不同與實際的商品差異可能更爲明顯,從而導致網絡交易風險遠高於線下交易。基於此,在網絡平臺購物時只要銷售者進行了明確的風險提示,展示的圖片、視頻並非經過藝術加工、美化,視爲購買方清楚差異的存在,且認可差異在合理限度內。

原告靳某確定購買翡翠飾品前,銷售方在平臺對銷售商品進行了展示,並對原告進行了明確的風險提示。原告在正式付款購買前還向客服人員詢問要求“確定一下種水”,可見,原告對購買天然翡翠的風險是明知的,其在銷售方提示後仍支付貨款購買涉案翡翠,視爲充分了解了相應交易風險並願意承擔,故雙方合同建立、履行過程中不存在誤導、欺詐購買等法定可以撤銷合同的事由。且原告主要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及直播間截圖,相關圖片資料無法與原物覈對,其提出的撤銷案涉交易、由被告退還貨款的訴訟請求與雙方約定不符。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靳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近年來,直播帶貨等新興銷售模式日漸蓬勃,商品種類也日漸多樣化。法官提醒,消費者在享受消費便利的同時,應注意網購風險,尤其在進行特殊商品交易時,應在充分了解後謹慎、理性下單,並遵守交易規則。同時,針對電子證據具有易消亡、易被篡改等特點,購買者通過網絡直播等數字化方式參與交易的,還需要注意對證據進行保全,以便產生糾紛時舉證。賣家則應充分提示交易風險,告知消費者相關規則流程,誠信經營。

本報記者 張恆 通訊員 李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