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指導,主要基於兩方面考慮,會否加劇下跌預期?

7月31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佈取消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的通知。通知稱,經鄭州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門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進行指導,開發企業按照自主定價進行銷售、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備案)手續。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鄭州市此次取消限價,主要基於兩方面的考慮。首先,住建部門對價格的指導已不再有效,因爲開發商爲促銷而進行的大幅度降價,使得周邊同品質二手房價格也受到影響。其次,將價格調整的權力下放給開發商,可以減少二次申請的冗餘流程,有利於開發商更好地促銷,緩解資金鍊壓力。此外,取消限價也是向市場傳遞一個信號,即價格將由市場供需和預期決定,買賣雙方需自行承擔風險。

中指研究院發文表示,鄭州此次政策調整後,房地產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場迴歸高度市場化運行,與此同時,鄭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雙軌制運行格局逐步建立,促進鄭州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速形成。此外,取消限價有助於引導市場供應高品質商品住宅,推動住房供給結構優化,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李宇嘉認爲,此舉將有利於開發商根據市場情況自由定價,進行降價促銷。然而,這也可能加劇市場對房價下跌的預期。在有價格管控的情況下,市場普遍預期政府會採取措施穩定價格,不允許大幅度降價。但隨着限價的取消,這種預期將不復存在,可能導致新房價格繼續下跌,進而影響二手房市場。當然,當市場供應充足,供求關係不再緊張,市場將發揮其決定性作用,價格將成爲市場供求和預期的直接反映。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