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鼓勵團購商品住房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9月25日,據“宜昌發佈”官方公衆號信息顯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並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支持企事業單位以需定建。

通知明確,宜昌市全市不再實行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政策。與此同時,在滿足城鎮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前提下,將定量面向符合條件的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公開配租公租房。同時,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將被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範圍,並優先保障;支持縣市區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並將在鄉鎮工作的教職工、醫務人員、警務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納入縣城住房保障範圍。

此外,通知提出,支持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職工以及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成員,通過自發組建聯合社等方式,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開發、設計等單位,定製化建設商品住房。鼓勵開發企業以優惠價格組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等團購商品住房;鼓勵國有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對參與團購的職工給予購房補貼。全市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原則上不再集中新建安置房。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