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30萬,多子女家庭上浮20%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9月9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政策進行調整,自當日起開始執行。

通知提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爲130萬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爲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爲100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對應額度上浮20%。

與此同時,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爲15%。

通知還明確,聯合商業銀行對新交易的存量房適時開通組合貸款業務;新交易的存量房貸款和“商轉公貸款”實行房屋價格評估;存量房貸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50年,且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

此外,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人員試行以貸定繳,貸後可通過辦理繳存賬戶轉移、簽訂衝還貸協議等業務,既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又可歸還貸款本息。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採用“以舊換新”方式購買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綠色通道”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時受理和審批。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