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挺中火公告「臺中市生煤條例」無效 臺電:去年減煤四成幾近達標

▲針對中火減煤爭議臺中市政府表示,政府對於中火的環保標準理應更嚴格,不應放寬開倒車。(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林淑慧/臺北報導

政院今(13)日宣告臺中市生煤條例因牴觸空污法而宣告無效,臺電迴應表示,去年中火用煤量僅1264萬公噸,幾乎達到當初中市府減煤四成(1260萬公噸)的要求,強調即使沒有法律強制的拘束力,中火減煤決心不會因此改變。

臺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中火未來仍將推動「短期降載、中期環保改善,長期新建燃氣機組」,另加速推展興建室內煤倉預計最快可提前兩年完成,以兼顧穩定供電環境保護

臺電近年持續地方政府合作減煤,臺中電廠去(108)年用煤量僅1,264萬公噸,不僅遠低於中市府核發許可使用量1,600萬公噸,且與當初自治條例訂定時,中市府要求臺中電廠需從2,100萬公噸,在109年「起」降至1260萬公噸的期待相比,僅差距4萬公噸,亦即臺電提前一年就幾近達成減煤四成的目標;且在空污排放方面,去年更較103年的排放量減少超過5成。

臺電強調,除減煤計劃外,也持續於空品不良期間執行環保降載,今(109)年1至2月燃煤電廠降載減發度數超越去年與前年同期,今年1至2月燃煤電廠降載次數233次,減發度數22.24億度,超越去年同期的20.17億度與前年同期的17.05億度。

臺電指出,由於通霄電廠345kV出口線路工程預計今(109)年5月將完工,可增加100萬瓩供電量,供電可更趨穩定,臺中電廠也將從今年10月起空污季後,執行更嚴格的「擴大自主減煤計劃」,最多運轉機組數將從原承諾8部機組,減爲7部,且總髮電量不超過6部機滿載(330萬瓩)。

臺電表示,此舉與過去空污季8部機(440萬瓩)運轉發電量相較,等於減少2部機組的發電量,今年中火的生煤使用量預期可降至1260萬公噸以下。

另外,目前臺中電廠1至4號機空污改善工程已完成,5至10號機預計113年前完成。此外,臺中電廠新建2部燃氣機組已通過環評審覈,預計114年前上線。屆時將有4部燃煤機組轉爲備用,且最多啓用2部,全年使用時間不超過240小時,加上環保改善工程陸續完成,未來排放可望再較去(108)年減少逾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