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提高到1200萬交保 僅花40分鐘火速籌700萬具保

鄭文燦遭裁定交保後火速湊到700萬元,由一名司機拎着一個黑色提袋裝着,送來法院給鄭文燦的委任律師,並將700萬元給付具保。記者陳恩惠/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桃檢聲押卻遭桃院以5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桃院今早10點重開羈押庭。歷經時餘檢辯攻防,法院裁定交保並提高交保金至1200萬元,即再加保7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度提出抗告。

鄭文燦遭裁定交保後,於下午2點40分火速湊到700萬元,僅花40分鐘就由一名司機拎着一個黑色提袋裝着大量1000元面額鈔票,送來法院給鄭文燦的委任律師,並將700萬元給付具保。

鄭文燦遭裁定交保後火速湊到700萬元,由一名司機拎着一個黑色提袋裝着,送來法院給鄭文燦的委任律師,並將700萬元給付具保。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