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2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黃國昌:絕不只1人涉案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記者季相儒/攝影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高等法院今天二度撤銷1200萬元交保,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鄭文燦把農地點石成金,絕對不是隻有一人就辦得到,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提供一條龍服務,如此腐敗的結構,應該要全面徹查。

桃園地方法院昨天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臺灣高等法院稍早表示,此件鄭文燦交保抗告的卷證已送達高院,今天上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庭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爲原交保裁定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黃國昌晚間透過臉書發文指出,高等法院再次撤銷鄭文燦的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高院更是直接打臉桃園地院,「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 1 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

黃國昌強調,自己今天已經清楚說明,鄭文燦把農地點石成金,絕對不是一個人就辦得下來,從總統府和行政院的迴應,雙雙都不敢否認有交辦,就知道涉及的層級之高,民進黨在鄭文燦的穿針引線下,從地方到中央提供一條龍服務,把農地點石成金,如此腐敗的結構,應該要全面徹查。

黃國昌質疑,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說,「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現在連行政院長卓榮泰也牽扯在內,「到底是偵辦到底?還是看到綠營權貴就轉彎?全臺灣人民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