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藥局調劑費同工同酬 醫師公會:符合醫藥分業

調劑費在診所、醫院、藥局健保給付費用不同,引起醫界跟藥界爭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署昨初步同意,把診所藥事服務費(藥劑費)比照社區藥局,引起醫、藥界爭議;藥界直批,醫、藥分界變成一場夢。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表示,診所的自聘藥師藥事服務費低廉,恐怕不利偏鄉診所經營;一旦偏鄉診所無力負擔聘請藥師的費用,加上偏鄉藥局較少,恐影響民衆就醫可近性與權利。

此事爭議主要爲診所藥師與社區藥局的藥師,處理相同的處方箋藥品時,社區藥局的藥事服務費比較高爲54點,診所僅有39點,醫師公會認爲同工不同酬並不公平。周慶明說,診所的藥師也屬藥師公會全聯會會員,也應該要照顧他們權益。

周慶明指出,醫藥分業的精神是「以病人爲中心」,但最大目標仍是醫師與藥師共同完成照護病人,並非分成醫院、社區或診所藥師才符合醫藥分業精神。此次調整讓診所藥事調劑費,提高到與藥局相當,符合醫藥分業的精神。

周慶明表示,診所自聘藥師性質類似「專科藥局」,能提供診所科別的專業用藥,也較少發生缺藥之情形,對民衆領藥更方便。若是診所的藥事服務費過低,反而不利偏鄉診所經營,因新開診所或藥局多集中於都會區,若偏鄉診所無力負擔聘請藥師的費用,加上偏鄉藥局較少,恐影響民衆就醫可近性與權利。

此次針對每日前30名病人調高藥事服務費,估計多支出費用約8億元,款項是從今年度健保的西醫基層總額專款中,「促進醫療服務診療項目支付衡平性」預算10億元還有結餘,因此醫師公會提出調整。周慶明強調並不會影響健保點值或是藥局收入,並未傷害其他人權益。

周慶明表示,尊重藥師公會全聯會表達立場,但「尊重病人選擇調劑處所的自由」是保障民衆用藥選擇權的基本原則,藥師在不同的場域提供服務,病人可自由選擇在藥局或診所領藥,提高民衆領藥的便利性亦是保障民衆就醫權益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