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浙江一起荒唐的家庭倫理案
“媽,我殺人了,我把爸殺了。”兒子小龍撲倒在母親面前,渾身顫抖着說道。剛下班回家的李敏見到的就是這一幕。她來不及多問,趕緊讓兒子帶她去看看。只見她的丈夫躺在院中的地上,渾身血淋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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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抱着最後一絲希望上前探了探鼻息,兩分鐘後才終於喪氣的跪倒在地上。丈夫真的死了···緩過神來後,她趕緊起身準備帶小龍去自首。正在這時,她接到了女兒學校的電話,只聽見對面又傳來一個噩耗···我們來看看這個真實案例:浙江一起荒唐的家庭倫理案。
1986年,山東的李敏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在家人的安排下,她認識了與自己年齡相仿的魯強。對方個子很高,長的也挺帥的,年輕的李敏一下就被這副外表給迷住了。在雙方父母的示意下,兩人有了一些接觸。
雖然不多,但每次魯強都對她很好,李敏很開心。於是半年後,兩人就結婚了。兩人都是出生農村,婚後也就一直靠着務農生活。1988年,李敏生下了兒子小龍,本以爲生活的應該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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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兒子出生後,丈夫就像變了一個人,經常偷懶不幹活,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牀。李敏爲此說過他很多次,兩人就因此老是吵架。後來,爲了家庭和諧,李敏選擇了退一步,自己多幹些活就是了。兒子四歲時,李敏又生下女兒小麗。
但丈夫還是那個懶散的樣子,只是他再不睡懶覺了。整個家,幾乎就靠她一人操持。李敏是個思想很傳統的人,她沒想過離婚,不敢去當這個違反人們認知的人,因此,所有的苦只能自己嚥下。時間一晃就來到了2006年,夫婦倆此時帶着孩子在寧波市打工。
她在工廠裡做女工,每天上完班回來,她還會去給種的菜澆水施肥,第二天一早去集市上售賣,最後再去工廠上班。而丈夫則找了份輕鬆的活,這就算了,他還喜歡打孩子。李敏攔不住,但也打不過,只能和他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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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兒女們都很懂事,雖然成績不好,但勝在乖巧,比那個不成器的丈夫好太多了,家裡的經濟情況也好轉很多。誰知,這一年,她居然從鄰居耳中得知丈夫與一個女人搞在了一起,兒子也說父親身上總是有口紅。她這才知道,丈夫居然出軌了。
兩人因此大吵一架,魯強雖然與外面的女人斷了聯繫。但不久後,兒子又說父親出軌了,只是這次換了一個女人。夫妻倆再度陷入爭吵,誰料這次丈夫直接帶着錢和情人跑了。她本以爲丈夫不會再回來了。沒想到兩個月後,他又屁顛屁顛的跑回來給她道歉。
夫妻倆短暫的和好了一下,可沒過多久,又會再次陷入丈夫出軌、爭吵、出走的循環中。兩年過去,李敏已經麻木了。但她不知道,兒子小龍早就在父親一次次的出軌家暴和母親的暗自落淚中怨恨上了他。2008年4月1日,小龍再次看到父親帶女人回家。他氣不打一處來,將野女人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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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倆隨即爆發劇烈的爭執和肢體衝突。他早就受不了父親對自己和妹妹多年的打罵,更厭惡他毫無責任心的反覆出軌,全然不在乎母親多年的辛苦付出。於是,爲了讓他停止毆打自己,激動之下,用刀刺向了父親,誰知父親居然死了。
正當他不知道該怎麼辦時,母親回來了,這纔有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他原本以爲這個家已經不會再慘了,誰知妹妹居然在學校割腕自殺,還留了一封信說自己被人QJ,已經懷孕了。得知這個噩耗,母子倆都呆住了。
但他們還是在警方的監督下去看了妹妹,只見她哭着抱住自己,渾身戰慄。不管母親怎麼問,就是不願意說出是誰侵害了她。看着妹妹欲言又止,眼神閃躲的樣子,小龍突然想起,之前一向溫和的妹妹突然把父親所有的照片都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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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強烈的不祥預感,孩子不會是父親的吧。沒想到經過鑑定,孩子確實是父親的。他知道“天塌了,這個家要完了。”原來,這個禽獸父親不僅在外找女人,還把目光盯上了16歲的妹妹小麗。
他垂涎小麗清純的臉,還有那玲瓏身材。但剛開始只是趁母子倆不在家,偷偷地對女兒上下其手,還逼迫她不許說出去。後面乾脆在女兒洗澡時闖進了浴室,直接將毫無防備的小麗QJ了。自那之後,他又數次對親生女兒實施獸行。
每次事後,還會威脅她不許說出去。就這樣,小麗變得越來越內向,也十分憎恨父親,爲了逃避他,甚至申請了住校。可即使是這樣,父親也經常在她週末回家時侵害她。三個月後小麗懷孕了,她不管怎麼跑、怎麼跳,孩子就是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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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的她選擇了自殺,誰知被同學發現,救了下來。而父親所做的事,就這樣被暴露出來。聽到女兒的遭遇後,李敏淚流滿面,她很後悔,如果自己當初不那麼努力工作,而是多關注兒女,想必這一切對不會發生。可事已至此,一切都再無回頭路了。
最後,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把小龍和李敏一同被帶回警局。但因爲小龍當時並無主觀殺人意向,沒有攻擊要害,所以是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帶走的。根據《刑法》規定故意非法傷害他人健康的行爲,致人死亡的,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處罰,而可憐的小麗,實在不知道她該怎樣面對這個世界。她還沒有成年啊,就要經歷這些苦難和家庭劇變,實在是太殘忍了。而這一切的根源,都來自那個禽獸般的父親,真的太令人惋惜了。要是當初李敏能選擇離婚,想必一切都不會發生,只可惜,沒有如果啊!
(《真實案例:浙江一起荒唐的家庭倫理案》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