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誇張!臺南派出所長爲越南妹打情敵 還謊稱「警員殉職」詐騙奠儀

臺南警局警官彭孟麒,在擔任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所長被控僞稱林姓員警過世向他人募得奠儀案經臺南地檢署裁定緩起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45歲前臺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所長彭孟麒,被控僞稱退休林姓警員過世,詐領奠儀5千元吃上詐欺官司,在臺南地檢署偵辦時,彭員犯罪所得繳回,檢察官審理裁處緩起訴1年,彭男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而保住警察飯碗

彭孟麒於2015年8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擔任臺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長,竟意圖爲自己不之所有,基於詐欺之犯意,以僞稱前大潭派出所退休林姓警員過世之名義,要求捐助善款由其轉交喪家親屬方式,於2017年下半年某日,以電話向大潭派出所警友站查姓顧問訛稱離職林姓員警因故過世,請楊捐善款,致楊陷於錯誤,承諾捐款5000元,並於一星期後,前往龍崎區龍船派出所將裝有5000元之奠儀袋交予彭員。

彭員於2017年11月間某日,前往臺南市仁德區開發三路1家公司找葉姓民衆,並訛稱歸仁分局林姓員警因公殉職,請求葉捐助善款,致葉陷於錯誤而答應捐款6000元,惟因當時葉有其他客戶在場,彭員乃先離去而未及取得6000元。案經臺南市調查處移送偵辦。

檢察官偵辦時,彭員坦承犯情不諱,檢方審酌彭男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有所警惕,且考量被告行爲所生危害非巨,復已將5000元返還予楊姓被害人,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等一切情狀,裁以緩起訴1年,彭員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

據瞭解,已婚的45歲彭員在2018年擔任臺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所長時,傳出和越籍女子搞曖昧,2017年11月還涉嫌毆打情敵,遭記過2次拔掉主管職,而後又傳出假冒同事死訊對外募款,並經手管理警友站百萬元經費,1年後竟只剩10萬元,市警局調查時,警友站幹部表示流向問題,但未保留帳本單據錢多花在警友旅遊、餐敘、平安宴、獎勵警方破案及資助辦案費用。惟市警局認爲彭員違反規定,除行政處分改調白河警分局。另詐欺部分由臺南市調查處依法送辦。據瞭解,目前彭員在2019年6月調升臺南市警局後勤警務員,現在在市警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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