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笑死」!鄰居碰面玩鬧 他笑到臉色發紫昏迷身亡
雲南貴州遵義縣一名周姓男子日前在住處附近巧遇鄰居苟姓男子,便開始與苟男開起玩笑,豈料開玩笑的舉動卻導致苟男冠心病發作,當場臉色發紫、昏迷倒地,送醫不治。經過調解後,周男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6萬元(約新臺幣27萬5千元)。
綜合陸媒報導,周男與同齡的苟男住在同一社區,兩人在住處附近的商店巧遇,便互相開起玩笑、打鬧。不過,嬉鬧期間,苟男突然臉色一變、倒地不起。
周男原以爲苟男是在裝死,但後來因爲「苟男一動也不動」,蹲下查看才發現苟男臉色發紫、奄奄一息,才知道大事不妙。不過,周男發現狀況後,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逃回家中。
商店老闆發現苟男倒地,立刻向苟男家屬求救、叫救護車。但倒地已久的苟男已經沒了呼吸、心跳。
死者家屬得知「苟男生前曾與周男開玩笑」後,馬上尋找周男、進行理論,豈料周男卻態度強硬,於是家屬選擇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後,徵得家屬同意,對死者進行屍檢,查明死者是因冠心病導致循環呼吸衰竭死亡。
警方表示,作爲死者鄰居,周男應該知道苟男患有冠心病,還與苟男進行開玩笑、打鬧的行爲,導致苟男發病身亡,因此依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嫌逮捕周男。此外,警方稱,周男眼見苟男發病倒地,卻沒有立刻呼救,而是逃離現場,有見死不救的嫌疑,因此除了民事賠償責任,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檢方調查後認定,雖然兩人是鄰居,但周男並不曉得死者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疾病的嚴重性,且玩笑、打鬧的行爲不足以致死,因此周男的行爲不足以構成犯罪,只需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雖然周男不須承擔刑事責任,但專業律師認爲,周男的主要過錯在於「見到死者臉色發紫倒地,卻沒有及時施救」。經過多次調解,雙方最後以人民幣6萬元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