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失物「臺鐵要收費高鐵卻不用」 假遺失真託運浮濫讓免費喊卡

▲臺鐵遺失物需到車站申請運送領回並付費。(示意圖/臺鐵)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搭雙鐵找回遺失物兩樣情,日前有旅客搭乘臺鐵遺忘提袋,事後找回得親自跑車站申請並付費運送,還得再跑第二趟領回,不過搭高鐵掉了錢包,卻只用一通電話,當天車站領回且未收費。臺鐵表示,每年拾獲上萬件遺失物,耗費大量人力運送清點甚至影響列車延誤,且假遺失真託運浮濫,因此取消免費運送。

有旅客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投訴,指她11月20日從基隆站搭乘臺鐵列車,臺北站下車後發現遺漏一個提袋在列車上,事後致電臺鐵尋找遺漏物品,並描述車廂座位,初步沒有找到,客服人員要她打電話到列車終點站詢問。

該旅客指出,她再度致電至列車終點的彰化站,站務人員告知有找到她的提袋,需要付費運送,她說付費沒關係,希望送回基隆站,她去領取並付費,結果臺鐵說不行,要她先跑一趟到想領取遺失物的車站,辦理物品回送申請並付費,再由基隆站跟彰化站聯繫運回,她只好下班後到車站申請。

由於該旅客也曾在高鐵遺失物品,發現雙鐵處理遺失物方便性差很多,該旅客指出,她過往曾在高鐵列車掉錢包,只打一通電話,高鐵神速幫她找回錢包,3小時後送到臺北站,一通電話就解決,旅客可指定取件站,沒有收費;臺鐵遺失物的處理不但打了兩通電話,找到物品後,要親自到車站付費申請回送,之後再跑第二趟領回,臺鐵真的有很大進步空間,至少應開放線上申請遺失物運送。

臺鐵公司說明,臺鐵每年拾獲旅客遺失物逾萬件以上,以往旅客請求送回指定車站領取時,臺鐵曾無償使用旅客列車運送,因運送量大且由車站人員及列車乘務人員清點交接,常增延列車停站時間,影響到旅客大衆權益,甚至發現許多民衆浮濫利用免費回送,運送私人物品,嚴重影響旅客服務效能。

臺鐵指出,爲避免民衆過度浮濫使用或棄領,自112年5月1日起如旅客請求將遺失品運送至指定車站認領時,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比照旅客行李包裹託運收費,爲一般包裹半價優惠,每件遺失物重量限制在10公斤以下,回送距離在300公里以內收費35元。旅客至就近車站提出申請並交付運送費後,使用行包列車專用運送遺失品至旅客指定車站。

▲高鐵遺失物可透過官網數位客服申請運送領回,目前未有收費。(圖/記者李姿慧攝)

高鐵公司則表示,旅客於高鐵上遺失物品,可至車站填寫遺失物處理單,或於臺灣高鐵企業網站之數位客服進行遺失物掛失申請,旅客於報失登記時,可選取方便領取之高鐵車站就近認領。

高鐵公司指出,旅客領取遺失物時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車站服務檯領取,若認領人非所有權人本人,且無法出具委託書,則無法領取;臺灣高鐵公司未提供貨物運送服務,旅客若假借遺失物之名行託運之實,一經發現將立即請旅客攜帶物品下車,或以「無主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