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送指定車站不再免費 臺鐵年後收費34元起

臺鐵平均每日載運50萬餘名旅客,每月遺失物協尋就有上萬件。(本報資料照)

臺鐵每月載運1000多萬名旅客,每個月都會接到上萬件遺失物協尋,由於現行規定把遺失物寄到指定車站免費,許多民衆濫用該項服務,臺鐵決定修改規定,未來遺失物送到指定車站不再免費,最便宜34元起,預計過年後上路。

臺鐵每天都會在車站和列車上撿到各式各樣的遺失物,以雨傘、飲料、餐點最常見,若旅客有通報協尋,並希望送到指定車站領取,臺鐵都會秉持服務精神無償送達,但該項服務常遭到濫用,例如物品送達後旅客未領取,或是寄送無價值物品,最離譜的是曾遇到旅客要求將內含檳榔渣的塑膠袋送達。

臺鐵局表示,爲強化遺失(留)物管理機制,擬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人員處理遺失(留)物注意事項」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處理遺失(留)物原則」,未來旅客之遺失(留)物請求送回指定車站認領時,爲避免過度浮濫利用此項服務或棄領,將以使用者付費原則,比照旅客行李包裹託運方式收費。

臺鐵規劃以普通包裹運費率半價收費,例如10公斤以下物品,300公里以下34元、300至600公里38元、600公里以上46元。若旅客2天內未領取,臺鐵也將收取保管費,每日每件將收取25元。

臺鐵指出,目前正進行相關法制作業,之後將公告1個月後實施,預計過年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