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結婚6年「不近女色」 浙江女拿「處女證明」訴離
浙江一名女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理由是丈夫嗜賭又「不近女色」,兩人的婚姻一直是有名無實。爲了證明自己的說法,還出示醫院開出的處女膜完整證明。
根據《今日早報》報導,嘉興南湖區法院近日處理上述離婚案,當事者小玲、阿偉是一對「80後」夫妻,曾經是高中同學,對彼此有好感,後來大學畢業後結婚。
阿偉跟着家人做生意,小玲也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外人看來,他們很般配。因爲兩人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希望他們早點生孩子。
然而,小玲向法官指出,婚前兩人沒有同房過,沒想到婚後丈夫也「不近女色」,在洞房花燭夜,丈夫一頭躺進被窩,對她沒有任何表示。她本來以爲是婚宴忙了一天太累了,但一連幾晚,丈夫都沒有任何「動靜」。
小玲覺得丈夫好像刻意迴避,晚上經常玩遊戲或出門,到半夜她睡了,丈夫才進房。她懷疑丈夫心理或身體有問題,希望丈夫去醫院檢查,但被丈夫拒絕。
小玲說,丈夫2011年沾染上賭博惡習,積欠百餘萬(人民幣,下同),後來不斷有人上門討債。她對這段6年的婚姻徹底失望,今年3月19日拿着醫院開出的「處女證明」,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玲認爲,導致離婚的根本原因在於丈夫,這麼多年下來丈夫讓她精神受創,而且家庭生活的各項開支都是她在負擔,她要求多分財產。
在法庭上,阿偉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割要求不同意。經法院調解,最終雙方同意離婚以及對財產進行分割。男方父母名下的一套大房子給予小玲,小玲則補給阿偉父母28萬元,夫妻名下的房產歸男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