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是我!背富商丈夫又另嫁富商 美魔女挨告重婚罪

新北市一名美魔女先和一名富商結婚,但並未辦理離婚登記就又和另一名富商結婚,她被挨告重婚罪。(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現在「美魔女」當道,不少熟女十分搶手。新北市一名45歲的美魔女,12年前和一名男子夏威夷結婚,但回臺後並未辦理登記,2人之後因爭吵分居,女方結識一名大他20歲的富商,幾天後就下嫁對方;男子日前想要辦理「離婚」,調閱戶籍謄本卻發現「丈夫不是我」而一怒提告,美魔女被依重婚罪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45歲的簡姓女子,即便已經步入中年,但她仍駐顏有術,打扮和舉止都入時端莊,堪稱是「美魔女」一名。她在2004年與一名吳姓富商到夏威夷結婚,但回臺後並未辦理結婚登記,因此身分證上的配偶欄還是空白。只是2人在一起近10年,卻因時常爭吵而導致感情不睦,前年2人分居。

簡女吳男分居不久,便在同年3月在一場派對上,結識大她20歲的羅姓富商,羅男被簡女外貌個性所吸引,2人隨即陷入熱戀,並在幾天後就辦理登記結婚。吳男在去年3月欲向法院訴請離婚,卻在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時,意外發現妻子另有配偶,因此怒告2人重婚。

檢警調查時,羅男稱說簡女身分證配偶欄空白,自己根本不知對方已婚,挨告後也已和簡女離婚;簡女則稱說和吳男感情不好,之前曾簽過多次離婚協議書,認爲應該早已離婚成功。但檢方認爲簡女只是「籤」而未完成手續,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儘管2人雖未在臺灣登記,但仍具婚姻關係,因此依重婚罪起訴簡女,羅男則不知簡女已婚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