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2年的“富豪”丈夫,不僅虛構身份,還是個殺人犯?!

大家好,我是王大力。

今天和大家介紹的案子是一起發生在美國的身份詐騙案:一個默默無名的17歲德國移民,在30年的時間跨度內,先後裝成了英國貴族、洛杉磯製片人、美國豪門後代,還精神操控了在麥肯錫工作的女友,並在和她結婚後揮霍了她的百萬年薪。

(此人落網後,出庭時的照片)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除了行騙與精神操控他人,他還是個殺人犯。

(字數:12,445)

2008年7月27日,波士頓四季酒店,一位金髮中年女士正忐忑不安的待在自己的房間裡,這是剛剛40出頭的桑德拉·鮑斯(Sandra Boss),麥肯錫的高級合夥人。

(桑德拉的照片)

桑德拉來自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她從小就是個學霸,本科在斯坦福就讀,後來還進入了哈佛商學院,並在麥肯錫就職。

在外人看來,桑德拉的生活十分令人羨慕,她不僅家境富裕,事業成功,還有一個聰明可愛的7歲女兒斯諾克(Reigh“snooks” Boss)。

除此之外,桑德拉前夫(兩人於一年前離婚)、斯諾克爸爸的身份,也讓人吃驚:他居然是洛克菲勒家族的一員。

(克拉克與女兒,圖片拍攝於2008年前後)

對於沒聽過洛克菲勒家族的朋友,這是美國一個富可敵國的的家族,家族創始人約翰·洛克菲勒(John Rockfeller 1839 -1937)被人稱爲“石油大王”,他巔峰時期的財富總值,佔了美國GDP的2%。

(紐約的洛克菲勒中心,這是一個在第五大道與第六大道之間,由洛克菲勒家族建造的大型商業中心,共有19棟建築)

晚年時,他成立了洛克菲勒基金會,資助過很多大學,美國芝加哥大學就是由他出資創辦的。此外,北京協和醫院也是在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資助下建立的。

洛克菲勒家族由約翰和他的兄弟威廉·洛克菲勒(William Rockefeller),以及他們的後代組成。2006年,整個洛克菲勒家族大約有150位成員,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家族。

桑德拉的前夫名叫克拉克·洛克菲勒(Clark Rockefeller)。雖然他總是自嘲說,自己只是個邊緣人物,但大家都知道,作爲洛克菲勒的後裔,他到底是豪門一份子。

看看他從一個女性長輩那裡繼承的那些現代大師(蒙德里安、波洛克、羅斯科)的名畫!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美國抽象派藝術家羅斯科的畫,他的作品在當時估值極高)

在以前,桑德拉從未懷疑過前夫的豪門身份,但自從離婚後......

事情原委還得從2007年說起,當時,桑德拉下定決心要與克拉克分開。因爲擔心克拉克悄悄轉移財產,桑德拉的父親開始替她調查起克拉克。

之後,他驚訝地發現,他不僅無法在洛克菲勒的家譜上找到克拉克,而且克拉克的母親,一個在克拉克口中,本已因車禍去世的演員(克拉克聲稱他父母雙亡),居然也活得好好的!

桑德拉隨後僱用了一位私家偵探調查克拉克,但這位偵探卻無法找到任何與克拉克有關的身份信息。而在桑德拉與克拉克交往期間,她亦從未沒見他用過駕照、或者其他任何能證明他身份的東西。

(克拉克庭審期間的照片)

更離譜的是,桑德拉發現,她雖然在1995年和克拉克舉行過婚禮,但兩人根本沒有正式登記結婚!

當時,美國可以通過郵寄材料辦理結婚證。桑德拉把她的那份資料填好交給了克拉克後,一直沒再問起此事。她以爲克拉克早就把事情辦妥了,直到2007年,她才發現,兩人連結婚證都沒有。

再回想起那場婚禮,桑德拉更加覺得自己被騙了。

婚禮前夕,克拉克突然告訴桑德拉,因爲意外狀況(資料沒細說),他取消了對洛克菲勒家族其他成員的邀請。最後,婚禮上男方家只有克拉克的狗,作爲他的伴郎出席了。那之後,她亦從未見到過任何其他洛克菲勒家族的成員。

在與克拉克一起生活的12年,因爲一些複雜原因(下文會再詳細解釋),桑德拉一直是負責賺錢養家的那個。

如果克拉克·洛克菲勒是個虛構身份,這個與自己一生活了12年的人,到底是誰?他接近自己的目的又是什麼?桑德拉只覺得毛骨悚然,卻沒有任何頭緒。

(克拉克落網後的照片)

2007年,桑德拉起訴離婚了(另有一說是就分割撫養權問題起訴了克拉克),並要求克拉克提供身份證明。但克拉克提供的全部材料,僅僅是一張他自己寫的聲明信。

之後,桑德拉獲得兩人全部的房產,但需給克拉克80萬美元,作爲分手費。除此之外,她還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法官允許她帶把女兒帶去英國,但克拉克一年有三次探視機會(需要有社工在場監督)。

2008年7月27日這天,正是克拉克探視女兒的日子。

當天,在把女兒交給社工不久後,桑德拉就接到了社工的電話,克拉克居然綁架了斯諾克,帶着她跑了!

據社工說,在克拉克與斯諾克碰面不久後,他突然抱起女兒,跳進了路旁一輛汽車內(不是克拉克開車),揚長而去!

爲了阻止克拉克,社工扒住了汽車的門把手,被拖行了好幾米,最後摔在了地上。

幸運的是,案發6天后FBI就偵破了此案,在巴爾的摩(美國一個港口城市)找到了克拉克與斯諾克(斯諾克沒有受傷)。

這次綁架案讓警方注意到了克拉克,在隨後的調查中,桑德拉此前關於前夫身份的疑問,終於得到了回答。

這個與她在一起12的男人,原來是一個行騙了25年的德國移民。更讓桑德拉毛骨悚然的是,此人竟還是一個殺人犯。

克拉克的真名叫做克里斯丁(Christian Gerhartsreiter 爲了方便大家閱讀,下文還將繼續用克拉克稱呼他)。

1961年,克拉克出生於一個只有4000人的德國小鎮。他的父親是個熱愛藝術的油漆工,母親是裁縫,家裡還有一個比他小12歲的弟弟。

克拉克的“變形”開始於他17歲那年(1978年)。在此之前,他已經連續多年表達過想要離開小鎮的強烈願望。在自視甚高的克拉克看來,小鎮的一切都無聊透了,美國纔是真正值得他生活的地方。

(克拉克年輕時的裝扮)

1978年,在搭便車的過程中,克拉克遇到了一對來德國自駕遊的美國夫婦。因爲當天正巧下暴雨,克拉克邀請這對夫婦到自己家留宿。

這對夫婦注意到,克拉克把家裡的客廳整個改造成了他的工作室,到處都是電影、書和海報。在聊天的過程中,克拉克向這對美國夫婦透露了他對美國的嚮往,對電影和藝術的熱愛,以及對成名的渴望。

回憶起與克拉克的接觸,這對夫婦說,克拉克整個人都與小鎮的氣氛格格不入,他就像生活在幻想世界中,扮演着另外一個角色。

(17歲時的克拉克)

第二天,克拉克與他們交換了通信地址。隨後,克拉克把這對夫婦寫作了他在美國的資助人,併成功申請到了美國簽證。

克拉克的騙子“生涯”正式拉開了帷幕。

對家人,克拉克的解釋是,他在美國找到了一份做DJ的工作,但在去美國的頭一年,需要家人的支持。最後,父親同意每月給他250美元生活費。

抵達美國後,克拉克在美國柏林市的一所高中,以交換生的名義爲自己辦理了入學,並在當地圖書館發佈了一條名爲“留學生尋找寄宿家庭”的廣告。

(紅點爲美國柏林市的位置)

最終,當地一名圖書管理員接收了克拉克。當時,因爲這戶人家沒有多餘的房間,克拉克只能睡沙發,在他的正對面就是這戶人家的電視。

在隨後近一年的時間中,這戶人家觀察到了克拉克“蛻變”的全過程。蛻變主要是在沙發上完成的——克拉克經常沒日沒夜地看電視,並模仿電視劇中貴族名流的口音和言行舉止。

克拉克還會對着這戶人家,練習自己的說謊技巧,在他們身上試水自己新虛構的背景和經歷(比如騙他們說,他的父親是一位德國企業家)。

一旦發現他們似乎識破了謊言,或是對他編造的內容不太感興趣,他就會放棄這段內容。

除此之外,克拉克還在偷偷吸收他身邊人的人生經歷與夢想,將他們融合爲他以後說謊的“素材”。

謊言說得久了,克拉克似乎自己都相信了。他對待寄宿家庭成員的態度越來越差,爲人越來越傲慢。

他會挑剔女主人做的飯太難吃,會粗魯地命令白天在家裡活動的人安靜一點,因爲他們吵到他睡覺了(克拉克晚上熬夜看電視)。他還逐漸發展出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好像寄宿家庭的主人應該伺候他的衣食住行。

直到1978年冬天,因爲懶得從沙發上起來開門,克拉克把寄宿家庭的小女兒晾在屋外,讓她一個人在大雪裡等了幾個小時。事後,寄宿家庭把克拉克從家裡踢了出去。

克拉克隨後住進了當地另一個寄宿家庭,但不久後又被趕走了。

資料沒有說克拉克接下來是怎麼生活的,但他成功申請到了在威斯康星大學(Steven point 校區)就讀的機會。入學後,克拉克對周圍同學謊稱他來自波士頓上流社會,父母都是外交官。

(威斯康星大學Steven point 校區)

第二個學期,克拉克轉學去了威斯康星大學另一個校區(Milwaukee)。

1981年2月20日,爲了拿到綠卡留在美國,克拉克與他當時的女友(也是同學)的妹妹結婚了。他告訴女友,如果回到德國,他會被強制參軍。除此之外,克拉克應該也給了假結婚對象一筆錢。

(11年後,因爲找不到克拉克,他的“前妻”在報紙上發表了一個聲明,這樣就算與他離婚了。)

如果克拉克能順利從大學畢業,未嘗不會擁有光明的未來,但他的興趣顯然不在循規蹈矩地讀書上。拿到綠卡不久後,克拉克就從大學校園消失了。

克拉克爲自己選擇的第一個目的地,是距洛杉磯約20公里的聖瑪麗諾(Stain Marion),這是一個富裕的小鎮,當地有相當一部分居民是中老年人。

(紅點位置爲聖瑪麗諾)

到達聖瑪麗諾後,克拉克決定通過參加教堂活動融入當地居民。

他聲稱自己名叫“克里斯托弗·奇切斯特(Christopher Mountbatten Chichester)”,是英國貴族,第十三代蒙巴頓(Mountbatten)男爵。此外,他還是個電腦專家、製片人和股票交易員。

(克拉克還給自己印了名片)

作風老派、舉止優雅、聰明健談的克拉克很快受到了當地老年人的歡迎。很多上了年紀的太太都對他感到好奇,不少人在彌撒結束後會邀請他一起聚餐。

(克拉克的照片)

案發後,聖瑪麗諾很多人想不通自己爲什麼會上當。在我看來,主要是因爲身份欺詐和普通詐騙的區別實在太大。

站在她們的視角,克拉克只是一個讓人好奇的外來客,似乎對她們並無所求。可能有人覺得克拉克裝腔作勢,是個騙子。但即便這樣,大家也只會覺得,他是個讓人討厭的謊話精,不會把他當成可怕的罪犯來看待,自然也不會特別深究事情的真相。

在鎮上待得久了,克拉克越來越受當地人歡迎,不僅有報紙報道這個在美國活動的英國貴族,克拉克甚至導演過當地一個電視短片。

自從1981年春天(另有一說是1982年春天)抵達聖瑪麗諾後,實際上一貧如洗的克拉克,在當地扮演了四年“英國貴族”。

(年輕時的克拉克,自從開始扮演貴族/豪門,他的穿衣風格變化巨大)

在此期間,他沒少利用鎮上居民的善意和好奇蹭吃蹭喝(看資料時感覺克拉克解決伙食的主要手段就是蹭吃)。

除此之外,當克拉克與當地居民熟絡後,他還以”投資“的名義,從一些人手裡騙過錢(每一筆的金額都不大,因此沒有引起大家注意)。

至於克拉克是如何解決住宿問題的,這恐怕是當時他僅次於真實身份的第二大秘密了。

當時,雖然克拉克聲稱自己住在聖瑪麗諾的富豪區,但實際上,他住在瑪麗諾城郊的一間小型家庭旅館(guesthouse)內。

說這是間“小型家庭旅館”,多少有點擡舉了,這是當地一戶人家在自家後院內加蓋的簡陋小屋,房間裡只有一張牀,另外配有一個獨立衛生間。

房東是一位年事已高的獨居女性,名叫迪迪(Didi Sohus),她終日酗酒,房子和花園都無人打理。

(迪迪與養子的合影)

對於騙子克拉克來說,這間小屋簡直是他最理想的居所。

一方面,整個聖瑪麗諾基本沒人與迪迪有來往。另一方面,按聖瑪麗諾的城市規定,這間小屋是不能用於出租的,所以迪迪也不會主動向其他人透露克拉克是她的租客。

克拉克搬進小屋後,很快就意識到自己能從迪迪身上獲利。

前面我們提到過,克拉克很懂得如何討好上了年紀的女性,而迪迪是一位非常孤獨的老人。她三次結婚、離婚,唯一的養子在長大後也離開她去了鄰市工作。而且因爲酗酒,她的身體健康與精神狀態都很差,無力照顧自己。

據《洛克菲勒皮囊下的男人》(The Man under the Rockefeller Suit)一書作者推測,克拉克搬進小屋後,或許很快就開始替迪迪打理事物,爲她提供情緒價值,並試圖操控她。

隨着時間的推移,對於迪迪來說,克拉克更像是她的家人而不是租客了。這不僅意味着他無需繼續交房租,迪迪可能還資助過他,或者容忍克拉克擅自使用她的錢。

只可惜,迪迪不知道,除了行騙外,克拉克還能做出更加殘忍恐怖的事。

前面我們提到過,迪迪有一個在鄰市工作的養子,這個人名叫喬納森(Johnathan Sohus)。

(喬納森)

喬納森是個愛看科幻小說和漫畫、喜歡打遊戲的男孩。高中畢業後,他沒去上大學,而是在鄰市一家電腦維修店打工,後來還自學了初級編程。

工作期間,喬納森認識了日後的妻子琳達(Linda Sohus)。和喬納森一樣,琳達也喜歡打遊戲,看漫畫。她在一家漫畫書店打工,業餘時間喜歡畫畫。

(喬納森與琳達)

1982年萬聖節,喬納森與琳達結婚了。因爲沒錢,婚後兩人搬回聖瑪麗諾,住進了喬納森媽媽(迪迪)家。當時,克拉克已經住在後院的小屋裡了。

對於克拉克來說,喬納森一定是相當礙眼的存在。

此前,喬納森不在家時,他可以輕鬆操控迪迪,畢竟她身邊只有他一個“可靠”的人。但喬納森回來後,迪迪不再那麼需要他了。而且,在喬納森的監督下,他或許也很難再從迪迪身上獲利。

1985年初,克拉克想出了一個永久擺脫喬納森夫婦的邪惡計劃。

(因爲本案在案發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未偵破,加之涉及案件的四人中,有兩人已經死亡、一人至今音訊全無,而克拉克拒不承認殺人,所以沒有資料詳細還原案件細節,比如第一案發現場、案發具體時間、作案手法等等。下面是我綜合文獻還原的大致案情。)

克拉克告訴喬納森和琳達,他們被政府僱傭了,需要去紐約執行爲期兩週的任務。因爲這個任務涉及最高機密,他們不能向任何人透露相關細節,只能告訴身邊一位至親/摯友,他們要去執行秘密任務。

(琳達與喬納森)

事實上,根本沒有什麼秘密任務。克拉克殺死了喬納森,並分屍,最後將裝有殘軀的袋子埋進了後院。

根據法醫的驗屍報告,喬納森的頭部曾遭到某種圓形鈍器多次打擊,身上被捅了6刀(法醫通過衣服上的切口判斷死者曾經被捅)。

(有朋友可能會問,克拉克爲什麼要分屍?我個人的推測是,一開始他或許只打算把喬納森的遺體臨時掩埋在後院,想等時機成熟後分批拋屍到更偏僻的地方,但後來作罷。)

1985年5月中旬到6月中旬,克拉克還曾邀請朋友們來院子裡玩桌遊,當時,幾人距離喬納森被埋葬的地方不過數米。

(克拉克埋葬喬納森遺體的地方)

另一邊,琳達自從1985年失蹤後,至今下落不明。

在喬納森失蹤不久後,最後一次有人看到琳達是在加州某市。據目擊者回憶,當時琳達和克拉克坐在同一輛車裡,琳達一直在哭,看起來非常沮喪。

負責指揮此案調查的警長認爲,琳達已經遇害,只是因爲拋屍地點隱蔽,至今沒有發現遺體(也因爲此,2013年時,檢方未以謀殺琳達起訴克拉克)。

她推測,克拉克先是找藉口支開琳達(比如告訴她喬納森需要提前一天出發,她需要在某處等待接應),殺害了喬納森,而後殺害琳達。

喬納森與琳達“離開”沒多久,迪迪就收到了“琳達”從“法國”寄來的明信片。“琳達”解釋說,因爲意外情況,喬納森和她沒去紐約,而是到了巴黎,兩人一切都好。

緊接着,迪迪還收到了很多銀行卡賬單(後來則是催款單),這些賬單都在喬納森和琳達名下。

之後,每隔兩週,迪迪都會收到“琳達”從“巴黎”寄來的明信片,因爲某些不可泄露的原因,喬納森夫婦的任務延期了。

與此同時,克拉克一直扮演着喬納森夫婦的緊急聯絡人,負責“轉交”迪迪寫給他們的信,並“轉告”迪迪喬納森夫婦在法國的具體情況。

(喬納森與琳達)

在兩人失蹤(遇害)頭幾個月,琳達親友曾打電話給迪迪詢問情況,其中,琳達的摯友甚至報了警。但因爲迪迪堅信喬納森和琳達是在執行秘密任務,警方的調查最後不了了之。

直到5個月後,克拉克突然從聖瑪麗諾消失,迪迪纔在慌亂中報了警。遺憾的是,因爲喬納森夫婦都是成年人,按當時警方的說辭,“他們有消失的權利”,所以警方沒有特別投入精力破案。

(琳達與喬納森)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覺得事情已經結束了。簡單來說,克拉克殺害了喬納森夫婦,並在之後的五個月內,利用他們的名義申請了信用卡使用。最後,當他感覺事情要暴露了,就不辭而別。

然而,這僅是克拉克邪惡罪行的一部分。

在喬納森夫婦失蹤後的幾個月裡,通過操縱迪迪,克拉克最終使她相信兒子拋棄了她。與此同時,克拉克還將鄰市的一對夫妻介紹給迪迪認識,促使三人成爲了朋友。

克拉克從聖瑪麗諾離開不久後,迪迪中風了。她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惡化,而這對夫妻則成了她唯一的依靠。

之後,迪迪委託他們賣掉了自己的房子,而她則買下了他們拖車旁的另外一輛拖車(這對夫妻住在拖車裡),和他們生活在了一起。

(迪迪的房子)

1988年,迪迪去世了。去世前一年,她修改了遺囑,把自己價值21萬美元的財產全都留給了這對夫妻,還免除了他們欠她的4萬美元債務(之前,迪迪的房子賣掉後,這對夫婦向她借了4萬美元),沒有給喬納森留下任何東西。

遺囑的事在當時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直到近20年後,警方深入調查此案時,這對夫妻中的妻子纔對警方坦白。原來,當年迪迪是被她和丈夫殺害的。

(妻子當時已經是垂暮之年,住在養老院裡,而她的丈夫在7年前就去世了。)

妻子告訴警方,當年克拉克與他們說好,將迪迪“介紹”給他們“照顧”,等迪迪過世後,兩邊平分她的遺產。作爲交換,他們要付給他4萬美元的“中介費”。

迪迪賣掉房子後借給這對夫妻的四萬美元,就是他們給克拉克的中介費。

在出售自己的房子前,迪迪曾向左鄰右舍打過招呼,告訴他們,如果有一天兒子回來了,請幫忙向他轉告她的新地址,“喬納森會去找你們的,他會奇怪我怎麼搬走了。”

直到臨死前,迪迪也不知道,兒子的遺骨就埋在房子的後院裡。

喬納森和琳達失蹤幾年後,琳達的家人就放棄尋找她了,但琳達的摯友一直在堅持。不過,在接下來的9年中,她的努力收穫甚微。

直到1994年5月,買下迪迪房屋的新住戶在後院新建泳池時,建築工人意外挖出了喬納森的遺骨,這樁一直很冷門的失蹤案,才突然獲得了關注,甚至登上了當時美國很受歡迎的真實兇案節目《未解之謎》(unsolved mysteries)。

(後院)

只是琳達的摯友還要再等13年,才能看到兇手落網。

1985年夏天,克拉克開着喬納森夫婦的新車,橫跨了整個美國,最終停在了格林尼治(Greenwich Connecticut)。

這是紐約附近一個超級富裕的小城,距離曼哈頓車程約一小時。當地不僅生活着衆多名流富豪,還有大量對衝基金和其他金融公司。

(藍色圖標的位置就是格林尼治)

在驅車橫跨美國的三、四個月裡,克拉克給自己捏造了一個新身份——“克里斯托弗·克羅(Christopher Crowe)”,一個出身豪門的洛杉磯製片人。

準確地說,克拉克的新身份只能算半虛構。當年美國確實有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克羅”的導演及製片人。1985年,他執導的電視劇剛開播不久。

(真正的克里斯托弗·克羅長這樣)

克拉克之所以選擇冒名頂替他,一方面是因爲他對電影和劇本確實懂行(能讓電影專業的學生都覺得非常厲害),另一方面,這部電視劇與希區柯克有關(算是二次創作),而克拉克對希區柯克的作品瞭如指掌。

克拉克對虛構身份的“取材”,反映出了他行騙的典型風格:真假混雜。他很少憑空捏造一個人物,通常都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具備相當的瞭解。

此前,他用豐富的文學、藝術史與古典音樂知識支撐自己扮演貴族,後來,在入職金融公司前,克拉克還通過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series 7),並且是一次通過。

1985年底,當25歲的克拉克出現在格林尼治時,他看起來就像來自真正的豪門,不僅穿的用的都是名牌,言行舉止間還帶有上層階級的習慣。

(克拉克年輕時的照片)

(不過,更客觀的說,在“克羅”的一部分同齡人看來,他有點裝腔作勢,還有一股書呆子氣,性格也有點奇怪。)

大約半年後,克拉克通過女友的推薦(兩人在一次活動中認識),進入了她所在的公司S.N.Phelps做I.T.技術人員(他也確實精通電腦),但工作不到一年,克拉克就因態度問題被開除。

據這家公司當時的副總裁回憶,他們公司的團隊很小,同事之間關係很好,很多人是多年的朋友或同學。克拉克入職後,大家並沒有排擠他,但他顯然融不進他們的圈子(這些年輕人都來自真正的精英家庭)。

除此之外,克拉克的態度也越來越不可一世,總是貶低別人。入職約一年後,他甚至拒絕教公司老闆,如何登入老闆自己的電腦!然後,克拉克就被炒了。

令人震驚的是,這次被開除的經歷不但沒給他造成什麼負面影響,反而把克拉克推到了一個更高的職位上!1987年,他成功被聘用爲日興證券“公司債(corporate bond)”部門的主管,負責組建整個部門。

(克拉克當時的辦公室在環球金融中心)

爲了拿到這份工作,在“電影製片人”與“洛杉磯豪門之子”外,克拉克又給自己新增了一重身份——管理過家族信託基金的貴族後裔。

因爲之前在S.N.Phelps的工作經歷(或者說對身邊同事的觀察),克拉克不僅能裝得像是一個經驗豐富的內行人,還有了高大上的“從業經歷”。

開始工作後,他的下屬們很快就發現,這個主管對銷售公司債一竅不通,甚至還旁敲側擊地向他們打聽,自己應該幹什麼。據下屬觀察,克拉克平時最常做的事就是,在環球金融中心的辦公室裡,用德語煲電話粥。

(克拉克的照片)

時間一天天過去,克拉克什麼都沒賣出去,與此同時,克拉克的老東家發現,之前他留下的社保號,居然是美國連環殺手“山姆之子”的社保號碼!

(值得一提的是,克拉克後來還拿連環殺手“黑夜跟蹤狂”的生日,2月29日,做自己的生日。)

雖然S.N.Phelps的老闆很快就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在日興證券的熟人,令人費解的是,克拉克還是在日興繼續待了小半年,最終因爲沒有業績才被開除。

之後,克拉克馬上在另一家投行找到了新工作,進入了試用期。就在他二度“進軍”華爾街之際,警察找上了克拉克。

原來,雖然此時距離克拉克作案剛過去三年,喬納森的遺體還未被發現,但在琳達摯友的一再堅持下,警方重啓了對喬納森夫婦失蹤案的調查。

他們發現,喬納森夫婦失蹤後,他們的車出現在了東海岸,車主是一個名叫“克里斯托弗·克羅”的人。順着“克羅”的住址、賬單等票據,警方發現,這個人就是此前生活在聖瑪麗諾的“奇切斯特”,而“奇切斯特”則是來自德國的移民克拉克。

(克拉克入境時的照片)

當時,因爲沒有證據證明喬納森夫婦遇害了,警方只是電話聯繫了克拉克,想找他了解下情況。

但警方這一舉動顯然把克拉克嚇壞了,他一連請了三天假(警察去了他上班的地方等他),最後,乾脆打電話和老闆說自己的父母在歐洲被人綁架了,需要立刻回去處理。

隨後,“克里斯托弗·克羅” 消失了。

從1988年到1992年,克拉克消失了四年。這期間發生了什麼,我們下文會提到。

1992年,當克拉克“重出江湖”後,他變成了“克拉克·洛克菲勒”,是美國超級豪門洛克菲勒家族的一員。這個假身份足足持續了15年,直到2007年克拉克綁架女兒後,警察才又一次注意到他。

1992年,克拉克故技重施,通過紐約最負盛名的教堂之一,聖托馬斯,打入了紐約精英的社交圈(這個教堂的教友甚至包括幾名真正的洛克菲勒家族成員)。

(聖托馬斯教堂)

對於自己的身份,克拉克一開始表現得很低調(後面就舊態復萌了)。一位教友這樣形容他當時的態度:“雖然我來自洛克菲勒家族,但我不太把這個身份當回事。”

1993年春天,通過教堂的人脈,克拉克認識了桑德拉·鮑斯(Sandra Boss)。兩人先是在電話裡熟悉起來,後來,克拉克邀請桑德拉去他家參加聚會。

這是一次劇本殺聚會,每個來賓(共8人)都要按劇本角色穿衣打扮,並在聚會最後找出到底是誰殺害了“屍體先生”。

聚會大大拉近了桑德拉與“克拉克”的關係。從桑德拉的角度看,克拉克不僅英俊、熱情、有禮貌,而且家境優渥。次月,兩人第二次見面後,桑德拉與克拉克開始往男女朋友的方向發展。

(克拉克17歲時的照片)

在兩人交往期間,“克拉克”告訴桑德拉,他14歲時就被耶魯大學數學專業錄取了(桑德拉自己也曾收到過類似錄取,所以她相信了克拉克的話),現在的工作是負責債務談判與重組。

後來,“克拉克”又告訴桑德拉,他轉行爲貧窮國家做經濟顧問。不過,考慮到這些國家如此貧窮,他義務替他們做這項工作,不收諮詢費。

“克拉克”還告訴桑德拉,父母在他16歲那年就出車禍去世了,給他留下5000萬美元遺產。不過,因爲一些法律問題(海軍懷疑他父親挪用公款),這些錢被凍結。所以,他雖然是個“洛克菲勒”,但其實沒什麼可支配的錢。

在兩人結婚前,“克拉克”乾脆告訴桑德拉,他選擇了庭外調解,這些錢都沒了。

遇見桑德拉前,爲了增加身份的可信度,克拉克買過幾張贗品名畫,聲稱是家族女性長輩通過信託留給他的。他請過好多人“欣賞”這些畫,包括做藝術品交易的鄰居,但是沒人發現畫是假的。

後來,克拉克告訴桑德拉,雖然這些畫很值錢,但目前還受家族信託管控,10年後才能出售。

(除了上面提到的這些事,克拉克還編造過許多其他誇張的鬼話,但他總能想辦法通過各種細節和鋪墊,把這些誇張的內容包裝得看上去真實可信。)

克拉克的這些謊言看似互不關聯,但串起來,它們向桑德拉傳遞了一個信息:我現在沒錢,爲了幫助貧窮國家,我這段時間也不會有收入了,但是我還有資產(畫),以後可以變現。

因此,桑德拉最後同意婚後她負擔家庭的開銷。

1995年10月,克拉克和桑德拉在一個教堂內舉行了婚禮。在與克拉克結婚前,桑德拉被麥肯錫諮詢公司錄用了,婚後,她的事業一路高歌猛進,04年時還成爲了高級合夥人,年收入高達200萬美元。然而,這些錢全被克拉克控制在他手裡。

自從1978年抵達美國後,34歲的克拉克終於找到了完美的“寄生”對象。在之後的12年裡,他瘋狂揮霍着桑德拉的高薪,以滿足他各類越來越虛榮、離譜的慾望。

而克拉克所展現出的財力,結合他的言行舉止、衣着打扮,和“精湛”的騙術,也讓更多人相信他真的來自洛克菲勒家族。

桑德拉是一個非常聰明且優秀的人。這樣一位工作能力極強的精英高管,爲什麼會被克拉克忽悠這麼久?這是案發後很多人都想不通的一個問題。

2008年此案開庭時,桑德拉爲自己辯解稱,一個人可以在一方面很聰明,但在另一方面愚蠢至極,工作能力和識人能力是兩種不同的能力。

(桑德拉)

在我看來,桑德拉之所以被克拉克矇蔽這麼久,主要是因爲當年大家對精神操控不瞭解。以現在的眼光看,克拉克是一隻典型的“寄居蟹”。

(“寄居蟹人格”是Wapi自創的一種人格類型。沒看過相關文章的朋友,可以點擊這裡閱讀)。

從細節能看出,克拉克特別挑選了桑德拉作爲他的操控目標。

首先,桑德拉來自虔誠的教徒家庭。因爲宗教原因,桑德拉當時認爲,除非一個人被身體家暴或者伴侶出軌,不然無論夫妻感情有多糟都不應離婚,而是要想辦法改善關係。桑德拉父母的婚姻就是如此,雖然感情不和,但也一直忍着沒有離婚。

其次,桑德拉的戀愛經歷一直不是很順利。桑德拉經常會遇到嫌棄她太聰明的約會對象。桑德拉回憶說,“克拉克”是第一個沒被她的聰明才智嚇到,反而因此欣賞她的人,他還會充分讚美、肯定她的能力(令人感到心酸的是,在克拉克心裡,他恐怕並不是真的欣賞桑德拉的能力,而是在評估她的價值)。

除此之外,桑德拉不是特別擅長社交。她的同事回憶稱,桑德拉和同事們在一起時一直有點像個局外人。此外,還有認識克拉克夫婦的人回憶稱,桑德拉性格有點死板,有時有點太嚴肅、太正經了。

(克拉克參加的一次主題聚會。這張照片頗具諷刺意味,因爲喬納森案發後,克拉克很討厭照相,這是他留下的少數清晰照片。)

桑德拉回憶說,在她剛認識“克拉克”時,他總是表現得熱情、友善,很照顧她的感受,並且脾氣特別好,很少見他生氣(發火後也會立刻道歉)。可等結婚後,一切都變了。

克拉克開始限制她的社交,控制她的行爲,不讓她與朋友、家人見面,規定她每天什麼時間應該到家,後來甚至開車接送她上下班。他還貶低、蔑視她,顯得自己高她一等。

除此之外,他的脾氣也越來越差。後來,爲了控制桑德拉,克拉克還故意餓着她,讓她睡在沒有暖氣的房間裡。克拉克還曾多次婚內性侵她。

桑德拉並不是克拉克操控的唯一受害者。此前,在消失的四年中,克拉克也操控了他當時的女友美穗子(mihoko manabe)。

(美穗子出庭作證)

美穗子與克拉克相識於1987年,她當時在日興證券做翻譯,克拉克是公司債部門的主管。當克拉克從華爾街“蒸發”後,他一直靠剝削她爲生。

被日興證券開除後,克拉克告訴美穗子,他被開除是因爲用了假名,他其實是一位隱藏身份的英國貴族。他甚至暗示美穗子,自己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的孫輩後裔。

後來,警察開始調查他時,克拉克還告訴美穗子,這些都是僞裝,有人預謀要傷害他。

出於“安全”原因,在與克拉克生活的幾年裡,美穗子不僅從來不能和他一起出入公寓,不能和他走在一起(外出時,她要走在馬路對面),還要幫忙粉碎垃圾,並開車把垃圾丟到其他城市。

除此之外,她還幫克拉克以“克拉克·洛克菲勒”的名義申請了一張信用卡,掛靠在自己的銀行賬戶下。

克拉克與美穗子的情侶關係一直維持到1994年(值得一提的是,從1993年春天開始,他已經和桑德拉認識了)。

直到美穗子遇到現任丈夫後,她才逐漸擺脫克拉克的控制。即便如此,最後分手時,她依然不敢(非貶義,僅描述她的心情)正面對抗他,只是悄悄地從她租的公寓裡搬走。

與桑德拉結婚三年後,因爲害怕被警察發現自己的行蹤(此時,喬納森的屍骨已被發現),克拉克聲稱自己精神崩潰了,再也受不了喧鬧的紐約,在一個偏僻的小鎮斥巨資買下一棟年久失修的豪宅(翻修工程直到他與桑德拉離婚時也沒完成)。

(克拉克在小鎮參加活動)

當時,因爲工作原因,桑德拉被外派到加拿大(但週末會回到小鎮)。後來,桑德拉調回到美國後,在紐約租了一間公寓,依然只在週末與克拉克見面。

或許是因爲遠離了克拉克的控制,2000年,桑德拉終於清醒過來,打算離婚。得知桑德拉有離婚的想法後,克拉克立刻變回了婚前體貼友善的他,並且重新回到紐約與桑德拉住在了一起。

同年,桑德拉懷孕了。2001年,斯諾克(就是開頭被克拉克綁架的女兒)出生後,桑德拉與克拉克的“婚姻”又勉強維持了6年,直到2007年,桑德拉終於下決心與克拉克分開。

失去了“寄生”的“海螺”,克拉克曾試圖尋找其他目標,但沒成功。2007年11月,他在港口城市巴爾的摩買下了一間公寓和一條船。次年7月,趁着與女兒見面的機會,克拉克綁架了女兒,並帶她一起藏進了巴爾的摩的這間公寓。

2008年,FBI發佈通緝令後,賣給克拉克房子的中介認出了他,並向警方提供了地址。警方隨後逮捕了克拉克。

克拉克綁架女兒後,“洛克菲羅綁女案”獲得了大量新聞關注。

綁架案發生兩週後,警方陸續收到了越來越多關於“克拉克”的其他身份信息。通過指紋比對,警方最終確定“克拉克·洛克菲勒”就是1978年進入美國的德國移民克里斯丁。

(警方向社會公開徵集關於克拉克的身份信息)

2009年,陪審團判定克拉克綁架罪及攻擊罪罪名成立,判處克拉克5年監禁。

2011年,檢方以謀殺喬納森對克拉克提起公訴。雖然檢方沒有直接證據,但本案的周邊證據較爲充足:克拉克的房間內存在血跡;喬納森失蹤後,他曾向鄰居借過鋸子;裝喬納森遺體的袋子上,印有克拉克之前就讀大學的logo。

2013年,陪審團判定克拉克謀殺罪罪名成立,克拉克被判終身監禁,27年內不得申請假釋。

(克拉克)

從17歲抵達美國,到47歲因綁架女兒入獄,再到因謀殺被判無期徒刑,克拉克頂着不同的假身份,在美國生活了25年。入獄被剝去一切僞裝後,不知道他會認爲自己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