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公有地先燒再埋 臺南山區再逮違法濫倒者
鄭男侵佔公有地,挖掘大坑非法傾倒垃圾,先焚燒再掩埋。(臺南市環保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環保局11日上午8時在龍崎區逮獲違法濫倒的鄭姓男子,他在山區自挖6米深大坑,專收廢棄裝潢物丟入坑中,先放火燒再掩埋,已有段時日。山林火光引起民衆警覺通報,臺南市環保局循線埋伏,11日逮獲鄭男,環警發現他挖的垃圾坑竟侵佔了龍崎區公所的公有地。
60歲的鄭姓男子自稱從事裝潢業,是龍崎區在地居民,在山上擁有自家土地,他將土地以圍籬、鐵門圍住,並在山裡挖了一個長19公尺、寬13公尺、深6公尺,開貨車將裝潢拆除的廢棄物載來丟入,先點火焚燒,再掩埋。
鄭男以爲行徑神不知鬼不覺,不料居民看見山區有不明車輛進入且冒出火光,開始警覺,2月即通報臺南市環保局,環保局配合檢警勘查,判斷是有計劃的環保犯罪,依照坑內的焚燒殘渣估計已有一段時日。
環警展開2、3周的埋伏監控,掌握貨車出入偷倒的頻率,11日在山區小徑攔查鄭男開車載着廢棄物垃圾進場,當場人贓俱獲,將他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臺南地檢署。臺南市環保局表示,鄭男多次犯案,恐面臨加重刑度,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與1500萬罰金。
臺南市去年至今,共查獲70件違法濫倒案件,根本原因是全臺難以新增焚化爐與掩埋場,導致廢棄物缺乏去化管道,各地開始發生濫倒等環保事件。臺南市因加強稽查,逮獲就扣車,情節嚴重甚至請行政執行屬拍賣,嫌犯失去生財工具,發生件數遞減,今年目前查獲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