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郭再欽侵佔國有地 疑違法開挖掩埋廢棄物

郭再欽(戴綠色口罩)。(本報資料照/曹婷婷攝)

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記者會再爆郭再欽侵佔國有地。(陳椒華提供/楊亞璇臺北傳真)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於學甲不法掩埋爐碴,去年遭臺南地檢署起訴。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記者會披露,郭再欽另涉嫌侵佔學甲興業段51-2地號國有土地,且有違法使用情形,疑似掩埋廢棄物,要求檢調調查不法,也要求國產署應將與郭再欽及華盛貿易公司標租的其他土地解除租約。

陳椒華表示,國產署臺南分署證實國有土地興業段51-2地號土地被佔用作烤漆板圍籬內水泥地,被郭再欽的蒜頭工廠「華盛貿易公司」佔用。

她說,根據航照圖,華盛貿易公司自2018年開始,未經許可就在興業段51-2地號國有地上開挖,而當時華盛公司負責人就是郭再欽;華盛貿易公司雖於2021年9月變更負責人爲郭再欽的表弟李錦章,但實際經營上,郭再欽仍佔有重要角色。

陳椒華表示,郭再欽曾在學甲興業段51-2地號對面的國有地學甲區興業段61號等多筆土地進行不法掩埋爐碴,也曾在學甲興業段804-2地號土地進行不法掩埋爐碴,當時他們還沒開挖之前,外觀也是水泥地,卻掩埋廢棄物,合理質疑郭再欽也在學甲興業段51-2、51-3及64、65等地號多筆土地上,可能不法掩埋廢棄物。

陳椒華指出,除了51-2地號土地,國產署51-3及64、65地號土地於2020年租給華盛公司,現已經在施工,她要求國產署解除興業段三筆國有土地租約,並立刻現勘開挖,也請檢調介入調查。

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辧事處主任蔡奇宏說明,51-2地號已經列管,目前地上物有水泥構造物,若有需要會開挖處理;出租的土地原本屬於人民遺產稅的財產,2020年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標租,本身屬於工業區土地,會跟得標者訂契約,對環境污染、廢棄物等都有規範,如果有違規情形會清除,回覆到沒有污染的狀況纔可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