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律師洩密案第四波搜索 檢再查出10律師也涉洩密

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控回傳偵訊內容給詐騙集團首腦,涉犯泄密等罪,自今年2月間遭羈押禁見至今。檢方追查,再查出有10名律師透過鄭鴻威與助理林佳毅派案,擔任詐團車手辯護人,涉嫌泄漏偵查秘密給鄭、林等人。臺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律師陳漢笙、廖瑞銓共10人到案,訊後諭知7人20萬至80萬不等交保、1人65萬交保並限制住居、1人限制住居、1人請回。

全案源於,檢察官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從車手的扣案手機發現,有律師趁陪偵時,記錄訊問筆錄內容、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傳給律師鄭鴻威,鄭再傳給詐團主嫌,協助主嫌逃過法網。

檢方執行數波搜索約談,陸續聲押鄭鴻威、律師黃耕鴻及鄭的助理林佳毅等人獲准。

檢方再查出,有10名律師同樣接受鄭鴻威與林佳毅派案,擔任詐團車手辯護人,涉嫌與同案遭搜索約談的律師相似手法,泄漏偵查秘密給鄭、林等人。

檢調昨執行第四波專案,搜索10名律師的住居所及事務所等21處,10人執業地包括:臺北、臺中、高雄、臺南及嘉義等地。

檢方訊後,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泄密等罪嫌,諭知律師陳漢笙與廖瑞銓各80萬交保,官厚賢、曾彥鈞、湯建軒與蔡姓律師各65萬交保,鍾姓律師65萬交保並限制住居,李姓律師20萬交保,紅沅岑限制住居,林姓律師請回。

本月16日,檢方偵結鄭鴻威前辯護人劉育年,將鄭的TELEGRAM帳號密碼泄漏給其家人與助理案。劉育年於偵訊中坦承犯行,檢方依涉犯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起訴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鄭鴻威等人所涉泄密案,全案仍在偵辦中。

律師陳漢笙80萬交保。記者房荷庭/攝影

律師廖瑞銓80萬交保。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