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10億元西班牙男遭驅逐「不可再來臺」 移民署:列禁止入國對象

▲移民署表示,將依移民法禁止奧納德入境。(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邱中嶽、劉人豪/臺北報導

涉嫌惡性詐欺破產及逃稅達10億元新臺幣的西班牙商人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日前被臺灣刑事局查出遭國際刑警組織列爲紅色通報犯嫌,移民署作出強制驅逐出國處分,雖然法院裁定應立即釋放,但他已於今(19日)凌晨從桃園機場搭機出境。對此,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已遭我國列爲禁止入國管制對象,之後來臺將禁止入境。

奧納德涉嫌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詐騙金額粗估至少高達10億元臺幣,被義大利、西班牙列爲國際通緝犯,奧納德多年前就已經飛抵臺北生活,在臺灣與妻子開設高檔餐廳,移民署18日決議將他強制驅逐出國,並將奧納德帶上飛機,奧納德傳訊向員工求救,並緊急透過律師向行政法院提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移民署執行程序有瑕疵,裁定應予以釋放奧納德,但爲時已晚,奧納德19日凌晨已經由移民署人員協助,搭機離臺,目的地研判爲新加坡。

移民署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規定,於10月18日召開強制驅逐出國審查會,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認其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36條規定,決議將奧納德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已遭我國列爲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如其搭機來臺,將依移民法禁止入境。強調打詐是世界各國共識與重要政策,臺灣並非跨國犯罪及通緝犯之天堂與避風港,移民署依移民法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執行相關作業,以維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