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老闆撿到皮夾送派出所 警拿走:大家都這樣做!

劉員拿走民衆撿到的皮夾,還稱「大家都這樣做」。(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民衆拾金不昧,有人民保母竟中飽私囊!新北市中和一名劉姓警員見民衆撿到派出所的皮夾,竟自己帶回家,東窗事發後還稱「大家都這樣做」,被依貪污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3月,一名莊姓女子早餐店吃早餐,離去時忘帶走裝有4000元現金證件的皮夾;老闆發現後,立刻將皮夾送到中和一分局中和派出所。值班的劉員(31歲)未依規定受理民衆交存拾得遺失物手續,也沒登記在工作紀錄簿,將皮夾放到置物櫃,下班後帶走。

事發隔天,莊女到派出所要拿回皮夾,值班員警卻沒發現沒有報案紀錄;莊女詢問早餐店老闆,但對方堅稱有交給警方。莊女友人察覺有異,向新北市警局督察室陳情。

劉員在督察室調查時先稱,「我以爲失主不會來拿,所以把皮夾丟到垃圾桶」,後來又改口「在垃圾筒找到皮夾」,遭到送辦。

劉員在第一次開庭時仍否認犯行,第二次出庭時才坦承拿走皮夾,但辯稱「大家都這樣做」。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對劉提起公訴;但考量他已自白,且所得財物在5萬元以下,情節輕微,向法官建請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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