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出爐 業者:加速產業活化
不過,業界最關心的生醫療製劑新藥,第九條草案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疾病」,於完成第二期臨牀試驗,並經審查風險效益,具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者,得附加附款,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五年許可;與業界期待只要完成二期臨牀即可獲暫時許可,頗有落差而「空歡喜」一場。
業界認爲,以目前再生醫療廠商,異體細胞治療大都以關節炎和不是嚴重失能疾病爲主,根本無法享受雙法過關的成果,因此,業界呼籲適應範圍能擴及「嚴重影響生活品質」,五年的附款許可,也能仿效日本延長至七年。
臺灣醫界聯盟基金會林世嘉執行長指出,肯定衛福部及行政院積極重視再生醫療發展,「再生醫療雙法」的建立是爲了健全法規環境,不只是鼓勵產業活化,更是爲了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幫助到最需要幫助的患者。
林世嘉執行長指出,法規、人才、投資是推動我國生技產業發展的重要驅動力,臺灣再生醫療人才濟濟以及擁有活潑的研發量能,醫院及產業都已蓄勢待發,透過雙法做爲引領各界前進的基礎,臺灣成爲亞洲再生醫療重鎮將指日可待。
臺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再生醫療雙法」,以使檯面下進行的治療正式納管,並鼓勵有品質、有療效的產品上市,使整體醫療品質上升,最終是全民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