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挖個洞了」!欠債女遭押汽車旅館 機警用LINE報警

南市警四分局華平派出所,5日晚上據報前往安平區一家汽車旅館226號房,救陳女脫困,並查獲2名涉案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一名32歲陳姓女子債務問題,被對方押往汽車旅館限制行動逼債,陳女伺機以LINE通友人報警臺南市警四分局華平派出所,5日晚上6時8分許,據報前往安平區一家汽車旅館226號房,救陳女脫困,並查獲2名涉案男子,全案偵訊後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警方說,32歲陳姓女子,自稱因投資建築業而與焦姓女子有一筆9百多萬元債務金錢糾紛,5日下午2時許,她應約至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某咖啡店前欲談論債務問題,其到場後有2名男子也到場分別爲林嫌(26歲)及黃嫌(37歲),2人系前來替人討債。

因陳女無法還債,該2嫌表示叫人在山上挖一個洞,讓被害人聽了心生恐懼,後由林嫌自行取走被害人放在桌上她所駕駛之自小客車鑰匙,並自行駕駛該車,要被害人上車,欲載陳女至新營區被害人住處找其父親處理。被害人因心生恐懼即與其前往新營區找父親處理未果後。

▲陳姓女子因債務問題,被對方押往汽車旅館限制行動逼債,陳女伺機以LINE通知友人報警。(圖/記者林悅翻攝)

林嫌而後又將被害人載返至臺南市安平區於國平平通路口,搭載另一犯嫌黃嫌,2嫌於車上表示如被害人未能處理債務,便不能讓被害人離去,即將被害人載至 該汽車旅館226號房內控制其行動,要求其找人前來處理債務,被害人於房內佯稱要找友人處理債務,趁機以LINE傳送其朋友表示被押在安平區汽車旅館226號房內,報警等語,警方獲報陳女友報案,立即趕赴現場將被害人及2嫌帶回調查偵訊,全案訊後依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