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妻女「4貼」還惡意逼車 害妻小受傷!莽男下場慘了

臺北地檢署

李姓男子日前騎車,載妻子、6歲幼女、幼童4人,「4貼」行經北市延吉街時,不滿前車擋道,對前車長按喇叭,該車幸姓駕駛即比中指回應,李男憤而催油門超越該車,並該車前方急煞停惡意逼車,但因幸男來不及迴應,直接撞上李男機車,致李妻及幼女受傷。臺北地檢署依傷害、恐嚇危害安全、強制罪、兒少法起訴李男。

起訴指出,李男今年1月14日晚間8時30分,騎車搭載妻子、6歲女童及另名幼童,行經北市延吉街某巷口時,因不滿幸姓男子開車擋道,即對幸男長按喇叭。

幸男不滿,即在車上對李男比中指,李男因此暴怒,不顧車上有妻女及幼童,騎車追逐幸男的車子,4分鐘後故意從幸男車子的右側超車後,左切至幸男車前急停。

幸男見狀,緊急煞車,但因煞車不及撞上李男機車,造成李男的妻子、幼女頭部輕微疼痛,事後幸男報警提告,而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獲悉李男因莽撞行逕,造成6歲女兒受傷後,也依《兒少法》規定獨立提告。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李男確有惡意逼車行爲,將李男送辦,檢方調查,李男坦承有超車急煞情事,檢方認定李男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強制、對兒童傷害罪、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