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客戲水害骨折 甩尾教練判刑3月
墾丁南灣是高人氣水上活動勝地,南灣沙灘,示意圖,與此案件無關。記者劉星君/攝影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領有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去年四月駕駛水上摩托車,以附掛甜甜圈坐墊搭載辛姓遊客與其朋友共兩人,行駛南灣沿岸海上,往岸邊行駛時向右急轉,坐墊撞擊岸邊尚未發動的水上摩托車;辛骨盆粉碎性不穩定型骨折,提告過失傷害。
屏院認定,楊以駕駛水上摩托車搭載乘客爲業,應謹慎注意乘客安全,注意遵守航行規則,他疏未注意導致事故發生,貿然向右急轉致坐墊撞擊,審酌犯後坦承犯行、迄今未能達成和解,處有期徒刑三月。
墾丁一名水上活動業者說,水域活動規定嚴格,水上摩托車教練須取得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訓練」合格證照,進出海域有管制規定,從特定通道「右進左出」,與戲水區域區隔,絕不可在岸際甩尾;遊客須穿救生衣、戴軟式安全帽,避免翻覆時受傷。
另名業者說,水上活動以香蕉船最受歡迎,甜甜圈多是年輕人喜愛,三至五人乘坐坐墊,由水上摩托車拖行,教練運用離心力,可操作是否讓坐墊翻覆,遊客可能落水,他不建議老人、孩童玩此類型。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此案是業者操作不當,對於香蕉船等水域遊憩活動,業者應於活動前告知遊客規則或要領;遊客若遇緊急危難,以手勢或救生衣口哨通知救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