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
本報記者 金 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確立了我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基礎制度安排,旨在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爲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更好地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治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於今年9月至11月,赴河北、黑龍江、上海、安徽、湖北、陝西等地,對企業國有資產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優化國有企業出資管理制度
11月中旬,檢查組來到位於湖北武漢的一家主要從事存儲芯片設計製造的企業。該企業負責人介紹,在公司發展歷程中,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積極投資,對公司實現技術突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中央和地方建立政府投資基金出資管理制度,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在相關產業領域快速佈局,爲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發揮了重要作用。”檢查組表示。
檢查過程中也發現,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管理效能還需進一步提升。比如有些機構管理考覈機制不健全,委派的股東代表或董事、高管人員缺少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履職質量不高;有的聚焦主責主業不夠突出,國有企業多元化佈局、低水平競爭的問題仍然較爲普遍,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實際成效不足;還有的對國有參股企業的權益管理不力,國有股權代表未能有效參與參股企業的決策和管理。
對此,檢查組建議,按照產權清晰原則,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委託代理機制:堅持政企分開,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堅持社會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堅持不干預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要尊重企業法人財產獨立性和經營自主權;堅持“統一所有、分級代表”,加強國務院國資委對地方國資委的指導監督;落實從管企業轉向管資本,以明晰具體國有股權代表爲重點,深化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
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10月末,檢查組來到位於河北石家莊的河鋼集團。
“對於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的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等相關要求,你們是如何落實的?”檢查組深入瞭解有關情況。
“集團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統一,通過加強董事會建設,完成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建強等改革任務,爲董事會依法依規行權履職留足空間。”相關負責人表示。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三章對國家出資企業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選擇和考覈管理者等方面作出了規定。近年來,各有關方面落實法律要求,深化國企改革,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更加健全。
“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和國鐵集團、郵政集團、北大荒集團完成公司制改革。”檢查組成員介紹。有關部門還着力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深化企業市場化改革,基本完成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目前,全國各層級國有企業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外部董事佔多數的比例達99%,2023年底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的子企業開展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比例超過90%。
從檢查情況看,實踐中,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企業經營決策的規範化和透明度不高、內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職工民主管理作用發揮不足等問題。對此,檢查組建議,要全面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健全現代公司治理,國有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等組織機構和管理層要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形成各負其責、運轉有序、相互制衡的內在約束機制,完善國有企業重大投資行爲的範圍原則、決策程序、禁止行爲等制度要求,進一步加強市場、行業和社會公衆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的監督約束。
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自動化生產線上,機器手臂靈活地伸展、彎曲,精準抓取零部件,迅速安裝到指定位置。不久前,檢查組走進東風嵐圖汽車公司,實地查看國有汽車企業打造高端新能源品牌的成果。“今年前10個月,東風嵐圖累計銷量同比增長87%,對國有企業提質增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出有益探索。”企業負責人介紹。
企業國有資產法要求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落實法律要求,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持續提質增效。
當前,國有企業“大而不強、大而不優”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發展不平衡,市場化程度不高,創新能力總體不足,防範化解風險壓力較大。
對此,檢查組建議,國有資本要向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要完善國有企業主責主業管理制度,推動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與國家重大戰略規劃、專項規劃對接,加強對國有資本佈局的規劃引導。要支持國有企業發揮科技創新主體作用,將國有企業深度融入國家創新體系,加強國有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以及民營企業的聯動,統籌各類創新資源。此外,還要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髮揮示範引領作用,發揮耐心資本作用,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
“一些地方還存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制度和法律制度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等問題。”檢查組建議,下一步,各地應按照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要求,健全基礎管理制度,更好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更好體現發展成果共享,健全完善法治體系,提高國資國企監督管理法治化水平。
《 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23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