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多部門聯合保障成年孤兒社會安置
近日,雲南省民政廳聯合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11個部門出臺了《雲南省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成年後安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爲統籌做好全省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成年後迴歸社會、融入社會提供重要保障。
《辦法》共14條,明確了安置對象、保障範圍、安置評估、完成時限、補貼標準及形式等內容。根據《辦法》,雲南省對年滿18週歲的、全省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且具有機構集體戶口的孤兒,以及在普通全日制學校就讀或參軍,畢業(退學)、退役後符合條件的孤兒進行多形式安置。保障範圍覆蓋社會就業、住房保障、戶籍遷移、基本保障等多方面,保障時限一般爲1至2年。針對生活不能自理或無法獨立生活的成年孤兒,雲南省民政廳將根據具體情況安置到相應的社會福利機構,按政策予以生活保障。
近年來,雲南省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建設,不斷擴大保障服務範圍,兒童福利事業穩步發展,逐步構建從“兜底保障”向“分類保障”、從“補缺”向“適度普惠”轉變的兒童福利和權益保護體系新格局。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0.71萬名孤兒、1.88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納入保障範圍。
來源 雲南網
責任編輯 何丹 陳潔
責任校對 劉自學
主編 嚴雲
終審 副總編輯 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