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飛車賊隨機奪包 警火速逮人搜出「連號新鈔」成鐵證
雲林縣西螺鎮發生飛車竊取、搶奪皮包事件,一名曾姓男子24日於西螺鎮傳統市場附近,隨機鎖定婦人犯案,其中一件爲騎車行進間伸手取走路旁機車置物籃中的揹包,另一件亦車騎乘機車行進時抽走路旁婦人手上皮夾,曾嫌犯案後贓款都來不及花,即被警方於迅速逮捕,全案依《竊盜罪》、《搶奪罪》移送法辦。
▲曾嫌騎乘機車抽走路旁婦人手上皮夾揚長而去,受害婦人追了幾步只能眼睜睜看歹徒逃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據瞭解,居住彰化縣的曾姓犯嫌年約50多歲,平時無業,因缺錢花用而動起歪腦筋,犯案前特地竊取他人車牌裝於自己的機車上,24日上午8點多西螺鎮傳統市場街上車水馬龍,滿是騎機車、逛市場的婦孺,曾嫌前往該處鎖定老婦犯案,乘民衆不備竊取購物老婦人置於機車菜籃內的皮包,隨後又在附近見另一名婦人停好機車正要購物,將皮夾拎在手上,立即飛車抽走皮夾揚長而去。
被嫌犯飛車抽走皮夾的婦人向警方報案指稱,歹徒所取走之皮夾中所裝現鈔均爲過年時去銀行所換取的百元新鈔21張,並且都是連號。另包包放置機車置物籃被竊取的婦人現金損失4張千元鈔票;西螺警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查緝,根據車牌、逃逸方向鎖定犯嫌身分,在4小時內將曾嫌查緝到案,並查扣作案用機車、安全帽、黑色外套等。
▲從曾嫌身上起出的贓款中即有被害人所稱連號新鈔,鐵證如山讓曾嫌頓時百口莫辯。(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警方表示,將曾嫌查緝到案時其矢口否認,但所幸動作快,曾嫌所得贓款還來不及花用,故從曾嫌身上起出的贓款中即有被害人所稱連號新鈔,鐵證如山讓曾嫌頓時百口莫辯,俯首認罪。被害婦人在接獲警方通知到派出所指認犯嫌相關證物時也說,警方竟能在4小時內立即破案並查緝到犯嫌取回贓款,相當肯定警方辛勞。
警方將曾嫌訊後依《竊盜罪》、《搶奪罪》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法辦。
西螺警分局長徐俊生呼籲民衆,出門在外財不露白,要特別留意財物安全,儘量靠路邊行走,務必將手提包或側揹包以提、背於馬路外側或斜背,尤其應避免在機車及腳踏車菜籃內放置包包,以避免成爲不肖歹徒覬覦的目標,降低損失風險。
▲曾嫌騎乘機車抽走路旁婦人手上皮夾揚長而去,受害婦人追了幾步只能眼睜睜看歹徒逃逸。(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勝過高鐵撿到3百萬的快感
【其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