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團膳工搬便當竟摸新竹小二生下體 判5月刑、驅逐出境

團膳公司越南籍搬運工阮文青搬運便當到新竹市東區某國小時,看到小學二年級的男童在走廊排隊,竟伸手觸摸男童生殖器,男童父母得知後報警,阮遭警方移送法辦。新竹地檢署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起訴,新竹地方法院判阮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刑後驅逐出境。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定讞。

阮文青(GUYEN VAN TINH)因越南家中經濟欠佳,還須扶養父母,選擇來臺灣就業,每月匯回2萬元臺幣。

阮2022年11月18日中午到國小搬運營養午餐,在經過二年級走廊時,突然伸手觸摸年僅7歲的男童生殖器,阮事後被捕,因性騷擾過程遭監視器錄下,他坦承犯案。

新竹地院認爲阮性騷擾的時間雖然短暫,但男童卻是在上學的時候受害,教育權遭侵擾,且被捕之初還否認卸責、未與男童和解,犯後態度不算良好。男童在案發後心理受創,得持續心理諮商,後來還轉學,竹院認爲阮對男童造成的身心影響重大,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竹院認爲阮文青來臺工作,應該遵守我國法律,卻在臺灣性騷擾男童,所爲已對我國社會治安產生重大危害,因他法治觀念偏差,如果執行完刑後還滯留本國,將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疑慮,因此宣告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案件上訴高院,高院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維持原判,本件不得再上訴。

團膳公司越南籍搬運工阮文青在新竹市東區某國小伸手觸摸男童生殖器。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