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大盜」王淵起訴 檢:若未和解求死刑
「雨衣大盜」王淵搶銀運鈔車案,臺北地檢署查出他犯下3案,共得手4086萬元,檢方19日分別依強盜故意殺人罪及洗錢罪,將王淵及其女友林香蘭起訴;檢方表示,如果王淵未與死者家屬和解,建請法官求處極刑。
起訴指出,王淵犯下今年3月的臺企銀搶案,得手1250萬元,日前起獲1000多萬元;另外,透過DNA鑑定、彈道比對,確定他還涉及94年臺企銀及96年合庫衛豐運鈔車搶案,其中96年合庫搶案造成運鈔員1死1傷;總計三起搶案得手逾4000萬元。
起訴書特別提到,若王淵將來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能和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請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反之,若王淵否認犯行,則請求法院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