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挨批 內政部:全面限制恐傷及無辜

預售屋示意圖。(資料照片)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7月上路,其中規定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今日更向監察院檢舉內政部長林右昌護航建商投資客。對此,內政部重申,限制換約規定是爲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自住需求者購屋權益,防杜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加價轉售,另外保障施行前買受人權益,無須過度放寬例外得轉讓情形,絕無外界所稱護航建商或投機客情形。

內政部說明,今年7月1日施行前已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多數仍屬自住購屋者,其於簽訂契約時,尚無法預知到未來會立法限制換約,驟然全面限制,可能會傷及無辜。況且,倘若要求7月1日施行前之買受人於施行後轉讓仍受換約限制,則必須相關子法研訂時即需配合訂定較多的除外條款,反易形成管制漏洞,衍生交易糾紛。

內政部主張,故基於法律及法理,施行前的買受人在施行後可轉讓1次,但接手的新買受人仍須受限,投機客已無法再以多次、短時間內加價轉售方式牟利,可達到抑制投機客進場,打擊不動產炒作的政策目標。

內政部表示,爲真正有效避免「開後門」的問題,已於「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中,嚴格限縮在簽約後因真正重大傷病或變故等必要之特殊情形,始得申請覈准後轉讓。因此,在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施行後,民衆未來購買預售屋,必需更加審慎評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影響,而本次修法目的也將更能完整、有效的落實執行。

內政部最後指出,從2021棉12月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至今年2月總統公佈,全國住宅類預售屋交易量已從110年第4季的4萬餘戶、5014億,降至今年第1季的1萬6000餘戶、2197億,減幅超過5成6,顯示市場炒作行爲與投機性需求已明顯減少,修法遏止炒作效益已逐步展現,讓整體房市溫和修正,恢復正常健康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