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顏損者求職曾遭歧視 陽光基金會推臉部平權行動指引
據陽光基金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不友善的面試經驗。(陽光基金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陽光基金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不友善的面試經驗,或是遇到面試官的提問顯示出對其外貌的顧慮,陽光基金會爲解決聘僱雙方的不理解甚至焦慮、歧視行爲的發生,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後,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僱主可以從招聘,到職場互動有所依循。
調查指出,219位填答者中,138人(63.0%)有面試的經驗,其中52.7%的燒傷與顏損者在面試時會遭遇至少一種不友善的經驗,包括面試人員的提問,讓顏損者覺得面試人員對其容貌有許多顧慮,面試人員注視顏損者的眼神或表情,讓他感覺不舒服,甚至還有被面試人員要求揭示胎記或疤痕等有特徵的部位。
如9歲時因薰香精油火災意外的採瑀,導致顏面和四肢嚴重燒傷,大學就讀服裝設計系,夢想能成爲服裝設計師。爲了增加經驗,大學暑期至服裝店應徵工讀,第一家非常欣賞採瑀的履歷,但面試人員看到她的臉就愣住了,跟她說「抱歉這個職缺沒了」。
爲解決聘僱雙方的不理解甚至焦慮、歧視行爲的發生,陽光基金會特地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後,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僱主可以從招聘,到職場互動有所依循,營造更多元共融(DEI)的職場環境,有能力的求職者(無論顏面外觀是否有特徵),也有機會一展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