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老師被迫放無薪假 中市府:違法將開罰
臺中市多家幼兒園、託嬰中心老師向市議員羅廷瑋投訴,抱怨實施停課後,卻被要求休假,甚至用特休無薪假。(盧金足攝)
疫情延燒,各級學校、幼兒園與託嬰中心等全面停課,臺中市有幼兒園、託嬰中心老師被要求籤署自願無薪假,向臺中市議員羅廷瑋、周永鴻等陳情。臺中市教育局22日表示,幼兒園應支應教職員工薪資,不得要求請無薪假;臺中市勞工局說,業者如違反《勞基法》,最高重罰100萬元。
羅廷瑋表示,陳情者有準公共幼兒園或私立幼兒園老師,不敢表明姓名與幼兒園名稱,擔心被老闆盯上,甚至爆料有許多幼兒園開出給半薪+扣特休的選項,或要求老師簽署自願放假等文件。
羅廷瑋提醒,國教署發公文明確表示不能放無薪假等措施,希望業者守法,呼籲老師若有被要求籤署奇怪的文件或自願無薪假的切結書,切勿填寫。
周永鴻強調,老師在資訊不對等與園方緊迫盯人下,敢怒不敢言,在同意書或勞資會議紀錄簽下同意書,要求市府介入調查。還有家長質疑幼兒園停課仍有收入,不應犧牲這些老師,爲老師受委屈鳴不平。
臺中市教育局長楊振升指出,老師薪資來自學生家長繳交的學雜費項目,依《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規定》,此段停止到園期間,幼兒園需退還家長的費用項目,包含午餐、點心及交通費,支應教職員工所需的學費及雜費無須退還,各園仍應支應園內教職員工的薪資,不得要求請無薪假。
勞工局表示,業者如果扣薪或要求無薪假,違反《勞基法》將處以2萬到100萬元罰款,呼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