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淑慧曝柯文哲簽文、指示京華城案 民眾黨駁斥
北市議員遊淑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京華城容積案,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曾轉1封陳情信交辦單、2份公文、3次會議親自指示。民衆黨發言人戴於文對此表示,柯文哲只是轉交陳情案。
臺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遊淑慧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調查期間閱覽10幾冊文件紀錄後,發現詭異之處。
她說,包含府外委員有意見且不在少數卻遭忽略、府內官員集體噤聲,一反過去對京華城案態度,柯文哲對單一財團個案參與太多。
遊淑慧指出,不只是柯文哲之前稱轉送1封陳情信,也不是其他議員曾發現2份關鍵公文親籤,有3次會議是由柯文哲親自指示。
她表示,第1次會議指示在民國109年3月10日,主題爲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案,市長裁示陳情人把訴求方案送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
遊淑慧指出,這是讓此案可跳過正常程序、進入都委會研議的關鍵指示,也是都委會罕見爲私人自提開發案研議個案。
她說,第2次會議裁示在110年4月21日,市長裁示都發局擔任PM(專案經理),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並向議員說明進度。
遊淑慧表示,當京華城自提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討論後,引發多名府外委員質疑不安,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只好另成立專家會議、單獨拉出討論,但專家會議仍有多名委員持續表達質疑。
她說,第3次會議裁示在110年8月10日,市長裁示由彭振聲擔任PM,業主送資料及相關說明後,協助儘速提都委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同年9月9日在都委會783次會議就火速通過京華城所提20%容積獎勵案。
遊淑慧表示,後來議會在調查過程,曾問北市府官員,對換取京華城容積獎勵承諾義務,當時有無先估價及評估對價性,官員坦承未事先評估,理由是長官交代儘速辦理。當8年市長,連親批公文指示都不認帳,這不是公開透明而是無賴。
此外,遊淑慧在另一篇臉書發文提到,京華城案取得龐大容積獎勵不容易,因過程及技術很複雜,連市民可能看不懂也無從關心。
她說,此案表面是業者依都市計劃法自提,但弔詭的是從提案、成案到審案都有前市府團隊介入協助,最後才能關關難過、關關過。
遊淑慧表示,依臺北市都委會109年12月24日第775次審議京華城容積案會議紀錄,委員提到申請者提案是與市府研議,即便這樣,仍引來府外委員的學者不滿,時任都委會委員曾光宗是首名發言委員,後來市府就未再續聘。
她說,都委會府外委員質疑此案不只1人,但當時都未被尊重,柯文哲現在卻推給都委會並指爲共識決,認爲這叫做「吃豆腐共識」。
對此,戴於文表示,遊淑慧的質疑沒有新論點,柯文哲只是轉交陳情案,遊淑慧就是拿着過去皆已在調查小組中釐清的過程,把專案小組、審議規程再加油添醋反芻,如同連續劇的編劇天天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