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陷京華城案 專案召集人遊淑慧點出弔詭之處

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提高至840%,被指有圖利之嫌,媒體報導檢調下週將約談關鍵人物、前副市長彭振聲。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遊淑慧表示,京華城容積案表面上是業者依都市計劃法24條自提的計劃;弔詭的是,從提案、成案到審案都有柯市府介入協助的身影,最後才能關關難過卻關關過。

遊淑慧質疑京華城案由自提案變協助案,她說,既然是自提,爲何市府要一直跳入協助研議?本來應該是把關人的都發局官員、都委會委員,怎麼能反而變成專案輔導者?

遊淑慧指出,都委會109年12月24日775次會議,審議京華城容積案的會議記錄,幾乎明示委員「申請者的提案是跟市府研議而來的」這無疑告訴委員,這個提案是跟市府討論過「OK的啦」。

遊淑慧也說,當時仍引來府外學者的不滿,其中曾光宗老師第一個發言,並堅決反對申請人所提出來的方案「但這位老師就沒有續聘了」。她說,有質疑的委員不只一位,當時都沒有被尊重;現在柯前市長推到都委會共識決,但她認爲這叫「吃豆腐共識」。

遊淑慧也列出曾光宗的發言,曾指此案來來往往已花很長時間,個人認爲申請單位沒有正本清源好好提出規畫構想,卻一直希望市府開一張無限期的空白支票,讓申請單位想要多少樓地板面積自己填,這個心態很不對,因此個人堅決反對申請人所提出來的方案。

另外,曾光宗的質疑,還認都是從私人的角度出發,只因爲申請單位做不到,所以就要市府給予容積獎勵,這個邏輯應該先對臺北市民解釋,爲何申請單位做不到的事情,市府就要給容積獎勵?

曾還舉例,申請單位設計的地下室開挖率81.05%,達不到臺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自治條例綜合設計放寬之開挖率70%標準,所以要適用別的法令,讓市府給容積獎勵,但這是申請單位的問題、不是臺北市的問題、也不是臺北市民的問題,而申請單位要的容積臺北市民的容積,申請單位做不到的事情,卻要求給予容積,這邏輯申請單位必須先解釋清楚。

另外,又提到民航法,民航法的位階很高,申請單位卻因受限而另外要容積。再者,京華城案提到有關建築設計、韌性城市的想法,是城市建築設計的基本要求,申請單位卻將基本的設計拿來要求全臺北市民給容積獎勵,請問怎麼說得過去?

議員遊淑慧質疑京華城案由自提案變協助案。圖/取自遊淑慧臉書

議員遊淑慧質疑京華城案由自提案變協助案。圖/取自遊淑慧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