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指茶卡鹽湖嚮導誘導吃湟魚 警方:販賣違法
湟魚,是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當地從2000年開始就已經禁捕。
8月8日,來自浙江杭州的孫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他去青海省海西州茶卡鹽湖旅遊時,當地導遊在途中暗中向其透露,“有湟魚可以吃”。孫先生質疑,吃湟魚這一行爲是否違法?
澎湃新聞以諮詢名義聯繫兩名嚮導,有嚮導聲稱一條湟魚價格50元,遊客“喜歡什麼味道可以做什麼口味”。
針對上述行爲,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護區水上公安局副局長張保太告訴澎湃新聞,湟魚是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將以每公斤湟魚處罰400元的標準對餐館進行處罰,非法捕撈達到50公斤以上則以刑事案件立案。
嚮導聲稱“喜歡什麼口味做什麼口味”
孫先生向澎湃新聞回憶,8月6日,他和同伴在青海省茶卡鹽湖旅遊時,負責此次旅遊行程的陳姓嚮導對其透露,當地有湟魚可以吃。
孫先生說,該向導表示湟魚很好吃,如果想吃可以前往茶卡鹽湖大水橋附近的餐館吃。
在孫先生表示吃湟魚是違法的行爲後,陳嚮導仍表示不在意,並稱當地餐館已經被罰款多次,但現在還可以吃。
6日,澎湃新聞以諮詢名義聯繫該名陳姓嚮導。陳嚮導告訴澎湃新聞,此時正值青海旅遊旺季,湟魚是“當地特色,隨便在外面吃不到的,只有在當地吃” 。
他介紹,湟魚的價格不等,如果有他帶領去餐館吃,“一份五條,超不過200元,喜歡吃什麼味道就有什麼味道”。
當澎湃新聞詢問具體地點時,他表示在大水橋一家餐館內有。他介紹,自己是一家旅行社的司機,平時兼職做嚮導。
同日,另一名嚮導告訴澎湃新聞,在大水橋和黑馬河兩處地方如今仍有湟魚可以吃,價格一條50元。該名嚮導稱,現在查得較嚴格,“到時候我這邊想辦法,應該可以,沒什麼意外的話”。
警方:非法捕撈50公斤以上可刑事立案
澎湃新聞查詢青海省政府官網發現,早在2011年,其官網曾刊登過一篇《大水橋:向湟魚宴說不》的文章,文章中青海省漁政管理總站工作人員稱,大水橋是青海省湟魚治理的一個重點區域,雖然有禁捕令,但這裡的湟魚生意依然紅火,“湟魚宴”和特色湟魚系列仍然是餐館吸引顧客的招牌菜。
針對孫先生反映的情況,8月8日,青海省漁政管理總站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遇到該情況的遊客可以將相關證據及線索提交給漁政管理總站,隨後漁政管理總站將根據反映的情況進行追蹤調查,若情況屬實,相關人員或將面臨行政處罰,“沒有任何二話可說”。
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護區水上公安局副局長張保太告訴澎湃新聞,2000年青海省開始正式提出零捕撈湟魚,全面禁止捕撈、販賣湟魚的違法行爲。如今正值旅遊旺季,目前工作人員每天都在湖邊執法巡邏。
張保太表示,因人力、物力有限,完全禁止有難度。張保全表示,將以每公斤湟魚處罰400元的標準對餐館進行處罰,非法捕撈達到50公斤以上則以刑事案件立案。
根據張保太提供給澎湃新聞的一份名爲“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對青海湖實行封湖育魚的通告”顯示,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青海湖實行封湖育魚,在此期間,禁止任何單位及個人到青海湖及流域的河流湟魚產卵場所捕撈湟魚,禁止湟魚及其製品在市場上銷售,賓館、飯店等餐飲業不得加工銷售湟魚。違反前述規定的將由農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扣留車輛(船隻),沒收魚貨、漁具、吊銷營業執照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