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要說-只准自己妄議
立委鄭麗君指出,北一女現行仍有「惡意攻訐國家元首者,經勸導無效者記大過」的校規,這種違反憲法保障言論思想自由的精神應該改正。(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攻訐元首記大過」,這是北一女的校規,現在民進黨說要刪除。最近中國共產黨也有約制其黨員的傳達,說是不得「妄議中央」,這在臺灣,又攻訐大陸說是不民主,沒言論自由。
民進黨以前就說要立法,不得「妄議中央」,現在勝選取得立法院多數,更想實現此案,提出「妄議228」就要處5年徒刑。也就是把「否定言論自由」入法,這比大陸的黨紀要嚴酷得多,但臺灣說這是實行法治。
北一女的校規,還是「惡意攻訐國家元首,經勸導無效者,要記大過。」民進黨對付郭冠英卻連勸導都沒有,就逕行「開除處刑,沒收財產」。但同樣的「妄議中央」,民進黨的公務員卻沒事,不但沒事,還立大功、成大業。中央研究院是總統府下屬單位,但其員工卻可在總統來巡視時妄罵中央,示威也不要請假。這些,不但沒勸導、沒記過,還被嘉許爲愛國的言論自由。
中共的約束,還是對其黨員,也沒刑及大夫,連其黨校老師有「妄議」者,也不過予以「勉誡」,而民進黨的「妄議法」卻是刑加反對者,州官可放火,百姓不準點燈。
民進黨提北一女校規、憲兵用釣魚的方式涉闖民宅搜索,是涉及民主人權,但說是「轉型正義未妥善處理」則屬荒謬。這校規留了70年,北一女畢業的千千萬萬學生,很多也在民進黨時做了大官、負了重任,她們當時怎麼不改這校規,推動轉型正義?
教育部更是荒謬,竟說:「各大專院校規定均符合憲法與國際公約,沒有限制學生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出現的不當校規都只是個案,校方已修正。」現在又說:「校規是學校自主制定,如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可依校內民主程序修改,教育局不會去幹涉或指導學校如何修改。」則違憲違法的校規,只經學校民主決定,就可存在施行?那一校的妄議中央要開除,如郭冠英;一校則是嘉獎提升,如莊國榮。這不是天下大亂?
「一切有違反憲法保障言論思想自由等不當規定都應該改正。」這很對,但不該由「嘴上這麼講,手上卻按反對鈕」的人來做。不能做賊喊捉賊,只有自己可以享有自由,不給別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