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店鋪包月高達3萬元!“情緒消費”靠譜嗎?

近年來,網絡平臺上銷售的“情緒消費”服務如“叫醒、陪聊、哄睡”等成爲年輕羣體的“新寵”。但這一新興業態背後,個人隱私泄露、服務不透明等問題頻發,甚至涉嫌違法違規。

作爲消費新業態,“情緒消費”該如何規範發展?

“情緒消費”服務項目廣泛

有店鋪包月費用高達3萬元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的武先生是一名遊戲陪玩師,他告訴記者,隨着網遊行業的蓬勃發展,遊戲陪玩這一職業逐漸走進大衆視野,且客戶需求逐漸多樣化,從單純的技術陪玩發展到情感陪玩、娛樂陪玩等多個方向。

“這種收費一般是5元一局,主要是爲客戶提供情緒價值。如果遇到客戶既要聊天又想要贏,費用就是15元一局。通常是在遊戲聊天頻道里發佈廣告來接單,遊戲戰績數據好,自然就有人找你。”武先生是隨機接單,有時一天也能賺到兩三百元。

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年度報告(2023)》指出,“情緒消費”已成爲影響年輕一代消費決策的新熱點。

電商平臺頁面顯示,各類“傾訴、叫醒、陪聊、哄睡、安慰”等服務價格從1元至上百元不等。部分網店銷量極高,如“失眠XXX夢”網店有粉絲兩千多人,但一件標有“10元商品”的產品,銷量超過30萬單。而此類網店的銷售頁面通常只有一張簡單的介紹圖片,相關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從業人員資質等信息均無體現。

△某店鋪的陪聊服務商品頁面顯示,商品介紹非常簡單,但銷量很高,已售10萬多份。

某店鋪價格表顯示,此類服務消費價格差異很大,陪聊人員分爲“盲盒、金牌、男女神、首席、錦鯉和翹楚”不同級別,級別越高價格越貴,此外還分不同服務時長,從消費15分鐘到包周都有,有的店鋪包月的費用最高達3萬元。

服務人員缺乏相關資質

消費服務質量無法保障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的一家店鋪下單了10元錢的陪聊服務,隨後以一名心情不佳的在校生身份與陪聊對象進行簡單交流,陪聊者給予了簡單的安慰鼓勵。當記者詢問對方是否具備心理諮詢相關資質時,對方表示並沒有擔任過心理諮詢師,“我對心理學很感興趣,會有一些相關行業的經驗。”

而記者詢問客服相關服務人員是否持有心理學相關資質證書時,客服則以“陪聊人員經驗豐富”等說法含糊其辭、迴避問題。當記者提出能否提供個人詳細信息如學校、專業、姓名等,並要求對方“量身定製”陪聊服務時,對方表示可以提供定製化服務,只需通過客服下單即可。“你可以聯繫客服,把你的個人情況,包括性格、興趣愛好等都告訴我。”

△記者下單後添加了陪聊人員社交賬號開始諮詢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謝永江表示,商家若無法提供相關人員的詳細信息,則可能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面對需要專業心理諮詢服務的消費者,甚至的確有心理問題需要解決的客戶,如果從業人員沒有相關資質無法提供有效服務,還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更大的心理傷害。

“情緒消費”行業已形成產業鏈

部分服務涉嫌違法違規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胡鋼指出,“情緒消費”服務在滿足個性化需求的同時,因服務具有遠程性,且會暴露個人信息,存在隱私泄露的風險。

除了泄露個人隱私的風險,以及服務質量、服務標準不透明,一些服務涉嫌低俗不良甚至違法違規行爲。

電商平臺客服在添加記者社交賬號後明確表示,在電商平臺軟件中聊天,有的東西不能發。客服表示,他們可以提供類似“線上女友”的服務,包含大尺度的視頻聊天服務。

對方提供的價目表顯示,視頻聊天服務分爲“盲盒”“神級”和“首席”三種級別,時長有15分鐘、30分鐘或60分鐘可選。其中,購買對方提供的色情視頻聊天服務費用最高爲1小時720元。在交流過程中,客服不斷使用各類話術催促客戶下單。

△客服發來的服務價格表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客服使用的企業微信隸屬於江西南昌的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該公司發佈的“店員培訓”內容非常翔實,涵蓋了陪聊人員的工作性質,如“陪聊、陪打遊戲,情感傾訴”等,常見訂單類型包括“閒聊、傾聽、吐槽,哄睡”等,以及詳細的工作流程,包括陪聊人員的試音試照、接單搶單、提現方式和晉升機制等,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

△該公司發佈的“員工培訓”手冊顯示有詳細的分工流程

專家:規範行業管理 完善服務標準

謝永江認爲,“情緒消費”相關行業需要做好真實的信息披露,區分其與專業心理諮詢的邊界,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如果“越界”或者提供專業的諮詢服務又沒有相應資質,很容易侵害消費者權利。行業也可能打着提供情緒價值的幌子,夾雜非法交易、提供非法內容,甚至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此更應該治理整頓。

針對記者調查發現的各類風險以及涉黃違規現象,胡鋼指出,“情緒消費”行業的發展必須在規範中進行,平臺方、監管部門等需要多方發力。

“平臺方要仔細審覈平臺內經營者的相關資質,對服務的全流程進行必要管理。同時,相關監管部門也可以適時發佈監管指引性文件,不斷促進新消費模式業態的規範和完善。”

胡鋼指出,“情緒消費”作爲一種消費新業態,目前尚無相關標準。消費者“下單”購買服務前要仔細辨別,明確相應的服務流程和計費標準等。“‘情緒消費’服務屬於個性化的消費,服務本身是非標準化的,應提前約定相關服務的計費標準,比如時間或服務效果等,做到清晰透明。”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