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務實的以核養綠完成淨零承諾
(圖/臺灣電力公司)
氣候變遷在全球帶來災難,「2050淨零」是全人類的目標。在人類完成研發並使用核融合等新能源技術以前,追求「淨零」的過程中,我們還須務實面對能源短缺問題。
一、以蔡政府「增氣減煤」掩耳盜鈴之能源政策,無法兌現「2050淨零」承諾。
就我國綠能開發而言,風電、太陽能、水力發電的「間歇性」問題使其無法成爲基載電力,且目前開發進度亦遠遠落後預期;潮汐、洋流發電及氫能目前仍在研發階段,「地熱發電」尚需克服探勘成本效益、法令限制、行政機關管轄權責等問題,現階段難大規模開發。惟政府如能以「反核」所投注之熱情投入地熱發電開發,相信假以時日必有所成。綜上,臺灣仍需相當的「養綠」過程,方有可能讓綠能成爲穩定具規模的電力來源。而在綠能成爲穩定能源前,縱然核能存在一定風險,但臺灣沒有本錢以「非核」作爲定海神針。
採用「增加燃氣發電」政策來減碳亦大有問題。燃氣發電除發電階段之碳排外,若天然氣於開採、運輸及儲存過程中甲烷泄漏量達3~4%,其每一度發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會超過燃煤發電。
因此,以目前臺灣80%電量來自使用化石燃料火力發電的能源政策,將完全無法兌現「2050淨零」的承諾。若再不改弦易轍,在不久的將來,臺灣勢將深陷缺電與經濟停頓的泥淖中,更遑論氣候災害、人類及生物滅絕的慘劇。
二、世界各國紛紛啓動核能來對抗氣候變遷與能源短缺問題。
俄烏戰爭掀起的能源短缺危機籠罩全球,加上淨零排放壓力,國際上多國「去核」政策出現轉彎。美國《通膨削減法案》補助核電,其能源部長甚至表示:「核能是達成乾淨能源的關鍵」。英國於2050年前計劃興建6至7座核電廠。就連歷經福島核災的日本,也表示核電是日本追求能源安全及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此外,受福島核災刺激的韓國曾一度提出「非核」之政策主張,亦體認到其不切實際而重回核能發展之選擇。
先進國家已長期投入開發安全性更高之核能發電及核廢料處理技術,例如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SMRs)已是可行之選項。今日的核能科技已較以往更加安全,想必此應爲先進國家再啓用核能考量的理由。
基上,蔡政府真的能夠繼續抱殘守缺地執念於所謂「非核家園」的「政治」信仰嗎?
三、政府應遵循「以核養綠」公投民意務實邁向2050淨零。
2018年臺灣地區公民已公投廢除《電業法》的「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同時亦通過「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之公投案,決定「以核養綠」的能源政策方向。依《公民投票法》的規定,總統或權責機關應正視公民投票成案內容併爲必要處置!
亦即,政府應重新擬定務實可行的能源政策,「一鳥在手」的「實在」遠勝「二鳥在林」的「虛幻」;既然綠能產業發展仍然緩不濟急,就必須讓核能繼續成爲我國達成淨零承諾的最佳(如果不是唯一)選項。儘速研議核二、核三延役、核四重啓,以及規畫新世代核能發電機組採用之具體可行方案,並立刻採取行動,以安全的核能取代火力發電,讓臺灣能以穩健步伐邁向2050淨零。
面對氣候變遷浩劫,關乎全人類跨世代的正義,我們只剩28年可以努力,唯有不分黨派、不論任期、跨越世代地共同努力達成2050淨零,人類文明方得存續。(作者爲超國界法律問題教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