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控水災補助2萬5剩5千 公所「淹不夠深」引災民怒譙標準不一
▲8月底南部大雨,地處低窪的鹽水區難逃水災。(圖/鹽水區公所提供)
11日晚間,一名家住鹽水的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上貼文,指出區公所25000元淹水補助 ,入帳後僅有5000元,懷疑剩下的20000元流入公所口袋,《ETtoday》記者向鹽水區公所求證後,證實該爆料網友家中淹水深度未達標準,因此無法請領「理想的額度」。
▲鹽水區公所主秘表示,爆料的網友家中淹水深度未達標準。(圖/記者洪正達攝)
鹽水區公所主秘徐全立表示,25000元受災補助經費來源爲市政府20000元和民衆捐款5000元,其中若符合此一標準的住戶,還會再加碼中央賑災基金20000元,加總起來共有45000元;公所立場在於盡力協助民衆,只要民衆提出相關事證,補助一定會發,並不會以任何理由扣留民衆申請的補助,再說,88風災當時,曾有太多的「有心人」浮濫申請補助,遭地檢署約談,使得站在公部門這端的立場必須從嚴認定。
鹽水區公所統計,8月底水災總共有2200戶提出受災補助,符合45000元請領標準的有540戶,符合5000元標準的有1138戶,另外未達請領標準的有522戶,從臺南市政府公佈的水災補助標準來看,水深20公分到49公分補助標準爲500元,50公分到100公分爲45000元,101公分以上爲55000元。
區公所說,11日公所人員發現《爆怨公社》貼文後,立即找來相關人員前往查證、測量,發現爆料者家中的淹水深度僅28公分,不到50公分以上的請領標準,但民衆卻認爲提出申請後,第一關已經有裡幹事審覈通過,爲何到了區公所標準卻不一樣?
▲網友認爲當初裡幹事測量的標準,爲何到了公所就成爲「不合格」。(圖/翻攝《爆怨公社》)
爆料民衆認爲,區公所的補助認定上實在有檢討的必要,因鹽水地處低窪,大雨一來容易淹水,許多居民早已把自家的地板加高,但區公所卻以墊高戶標準套用到非墊高戶,實在難服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