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思爾芯IPO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中金公司處罰結果出爐

距離公告被立案僅過去半個月,中金公司立案調查結果公佈。

10月26日,中金公司(601995.SH)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對思爾芯一案已調查完畢。

公告顯示,證監會查明,中金公司爲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審慎覈查硬件設備生產情況、未審慎覈查軟件銷售情況、客戶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資金流水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覈查關聯方借款利息計提事項。

證監會認爲,中金公司在爲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違法行爲。對於中金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爲,思爾芯項目保薦代表人趙善軍、陳立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證監會表示,在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中金公司及相關人員積極提供資料、配合調查。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擬作出兩項決定:

一是,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0萬元,並處以600萬元罰款。二是,對趙善軍、陳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對於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中金公司表示,誠懇接受處罰,切實以案爲鑑,強化全面整改,堅持以投資者爲本,不斷強化執業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夯實“看門人”責任,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今年2月9日,證監會表示,近日對思爾芯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根據證監會披露,思爾芯於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爲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於2021年12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

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

證監會指出,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最終,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Toshio 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1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中金公司近日剛剛被北京證監局警示。9月30日,北京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稱,中金公司存在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錯誤、人員任職管理和信息報送存在問題,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中金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界面新聞不完全梳理,今年以來,包括中金公司在內,至少已有5家上市券商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中,4月12日,中信證券(600030.SH)、海通證券(600837.SH)因參與中核鈦白實控人違規定增套利,被證監會立案。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罰沒中信證券2516萬元,證監會擬罰沒海通證券776.44萬元。

4月16日,東吳證券(601555.SH)公告稱,因該公司涉嫌國美通訊(600898.SH)、紫鑫藥業(002118.SZ)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目前相關處罰內容尚未公佈。

5月,渤海證券公告稱,因涉嫌財務顧問業務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不過,截至目前,對這兩家券商的立案尚未公佈調查及處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