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操縱證券市場 萊茵生物實控人秦本軍被罰逾200萬元
新京報訊 12月4日晚間,萊茵生物發佈公告,公司實控人秦本軍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4】134號),因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爲,秦本軍被沒收違法所得69.09萬元,並被罰款207.28萬元。
早在2023年5月,萊茵生物實控人秦本軍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82023077號),因秦本軍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到了2024年3月12日,秦本軍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編號:處罰字〔2024〕29號)。
中國證監會12月4日向秦本軍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4】134號)顯示,因其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爲,沒收秦本軍違法所得69.09萬元,並處以207.28萬元罰款。同時,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第三條第一項等規定,對秦本軍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萊茵生物同時發佈的另一份公告顯示,秦本軍已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其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截至目前,秦本軍持有萊茵生物股份約2.71億股。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