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警惕“投資養老”“以房養老”詐騙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實質是非法吸收社會資金,擾亂金融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昨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2021年第三期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金融活動,保護自身權益。

手法

以投資養老爲名詐騙養老錢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資養老名義,承諾高利率回報且提供預留養老牀位、預定養老房間等服務,向老年消費者非法籌集資金。

抓住老年人特點設計騙局。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對集資詐騙認識不足,打着投資養老、銷售老年產品旗號經常出現在老年人聚集的場所,如公園、超市、小區等,不斷向老年人羣灌輸金融養老、新型投資等概念。

利用小恩小惠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不法分子通過組織旅遊、參觀講座贈送禮品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後,趁機對其道德綁架、虛假宣傳,最終目的是騙取老年人錢財

拋出高回報承諾吸引老年人。不法分子慣用承諾高額分紅、保本高息、預定養老服務等說辭,誘騙老年人投資所謂“養老服務”項目收費名目五花八門,如“貴賓卡”“會員費”“預付費”等。這些機構沒有能力提供所承諾的養老服務,獲得資金後運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資捲款跑路風險,一些老年人的養老錢被不法分子詐騙。

手法二

用“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人 抵押房產詐騙資金

不法分子所稱的“以房養老”爲假。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擁有房屋完全合法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保險公司)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這種保險目前在我國還處於試點階段且比較小衆,其准入門檻高、法律關係複雜、風險因素多,對機構業務開展和銷售管理都非常嚴格。

不法分子所謂的“以房養老”風險極高,且暗藏陷阱。不法分子以國家政策名義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打着“以房養老”、有高收益回報等旗號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再把借來的錢拿去買其所推薦的理財產品。這種“抵押-借貸-理財”方式操作流程多、參與主體亂、投資風險高,本就不符合絕大多數老年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且所謂“理財產品”很可能是虛假的,借來的錢最終還是進了非法機構口袋

用“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人抵押房產,詐騙資金。不法分子所宣稱“以房養老”與國家試行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完全無關,只是其假借國家政策、爲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的手段而已,其實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力,往往是“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有的參與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產被抵押,最終失去了房子,還揹負貸款。

提醒

銀保監會:“保本高收益”就是詐騙

上述行爲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惡劣,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在此提示消費者,做到以下兩謹記、兩注意。

一、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不宜有賭博心理而冒險入局。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理財產品如果承諾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詐騙。要記住投資是有風險的,別受高收益誘惑而衝動投資。

二、謹記選擇正規機構。購買理財投資產品應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正規機構和正規渠道。建議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羣,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諮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僞、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防範不法分子詐騙侵害,警惕非正規機構的瘋狂營銷攬客行爲。

三、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集資詐騙多有“擊鼓傳花”和“龐氏騙局”特點,往往是以新還舊,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容易發生捲款跑路、資金鍊斷裂等風險。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

四、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慎重對待合同簽署環節,不在空白合同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