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體育類等專業技術碩士生 將可用作品代替論文

碩士生須繳交畢業論文才能拿到學位,也有越來越多業者加入論文代寫業。(圖/翻攝自Google)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現行國內碩士學生,都需繳交畢業論文才能拿到學位證明,但專業技術類學生要交出論文卻不容易,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日初審《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專業領域碩士生可以用作品成就證明附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論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藝術類、應用科技類體育類碩士班,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各該類科、專業實務認定基準,由各大學訂定,並提教務相關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會後受訪表示,修法通過後,藝術類碩士生可用藝術作品、體育類可用成就證明,但都須附上書面報告,像是藝術類科不是隻送出一幅畫,還要附上創作理念等書面報告;應用科技類則以技術報告,如腳踏車設計圖,要提及設計理念、學理根據等。

專業實務領域也可用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學術論文,黃雯玲舉例商業管理碩士生以個案研究方式,研究一家公司運作等。目前學術論文須符體例規範,專業實務報告相對沒那麼嚴謹,黃雯玲表示,詳細規範由各大學訂定,尊重學校權責,教育部也會再和校方研究、討論。

同時,爲遏止論文代寫歪風,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引誘代寫(制)或實際代寫(制)論文等行爲人負責人,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