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天「挑生日逮捕鄭文燦」 PTT秒懂了:污辱性極強

▲鄭文燦涉貪被捕。(圖/記者李毓康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57歲生日鄭文燦面臨最暗黑的一天,桃檢5日清晨將人帶回偵訊,在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稱「依職務上行爲收賄罪,認爲罪嫌重大」。對此,有網友驚問一年有365天,爲何要挑最有意義的生日這天逮捕,「這樣是什麼心態?」引來鄉民熱議「污辱性極強!」

鄭文燦涉貪震撼全臺,一名網友在PTT那悶拋問,「如果你各位要收押某個人,一年有365天,那麼多日子給你選,爲何偏要選在對某人最有意義的生日那天...這樣是什麼心態?」

底下網友搖頭回應,「污辱性極強」、「殺人誅心啊!還得是自家人捅的才深,哈哈」、「就一點情面都不給他阿」、「政治的藝術」、「看來你要在牢裡請吃壽酒了」、「殺人誅心」、「自己人砍自己人下手纔是最狠的」。

對此,鄭文燦透過律師發聲,強調他沒有不法行爲,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儘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不過,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鄭文燦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